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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培训机构受创投资金追捧

来源:中国证券报 作者:朱宇
2011年04月13日01:29

   清科研究中心4月11日发布的报告显示,截至2010年底,已经累计有10家中国教育培训机构成功上市,这些教育机构无一例外均选择了境外证券交易所。但是与高度集中的IPO事件形成对比的是,2010年中国教育培训行业的投资行为却显得比较冷静,未来重点行业的振兴计划会对相应的职业培训需求产生拉动作用。

   专业培训类遥遥领先

   仅2010年,就有安博教育、环球雅思、学而思教育和学大教育四家机构在海外上市。2003年到2010年,中国教育培训行业共披露了50起VC/PE投资案例,其中38起披露了投资金额,共涉及金额6.48亿美元。

   清科研究中心分析师肖珺表示,总体看来,中国教育培训行业已经不再局限于传统学历教育,随着社会需求的多元化发展,教育培训的业务类型和模式发展也正在实现多元化演进。中国的教育培训行业发展面临的有利因素包括:青少年成长路径日渐多元化的趋势,发达地区婴儿潮带动婴童经济的发展,教育规划对各级教育毛入学率目标的提高,重点行业振兴计划对相应职业培训需求的拉动。

   从近年的教育培训行业投资情况也可以看出,获投企业的业务类型非常丰富。在2003年-2010年中国教育行业所披露的投资案例中,无论案例数量还是总金额,专业培训类都遥遥领先,其案例数占比达到62%,投资金额占比更高达78%。在31起专业培训领域的投资中,IT培训占10起,占比最高,其次是外语培训,共计6起,教辅培训占4起,此外还有艺术、动漫设计、考研辅导甚至公务员考试培训等类别的培训机构获得了VC/PE的投资。而学历教育领域的5起投资中,民办高校、国际学校各占一起,另有3起属于综合教育集团。

   政策风险不容忽视

   尽管教育培训行业孕育了一些充满潜力的投资机会,但是政策风险仍然是悬在驻足观望的资本面前的一把双刃剑。

   肖珺表示,2002年颁布的《民办教育促进法》肯定了民办教育事业的公益性地位,指出国家对民办教育实行“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依法管理”的方针,民办学校和公办学校享有同等的法律地位,并且明确表示办学者可以获取合理回报。这对于希望从事营利性教育培训事业的机构而言是一个有利的信号,表明教育培训行业的营利行为是可以被法律认可的。

   但在实际操作中,教育培训机构的利润分配行为不能完全由机构自身决定,机构从办学结余中获取回报的比例仍然受到诸多因素的限制,如收取“费用的项目和标准”、“用于教育教学活动和改善办学条件的支出占收取费用的比例”、“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等,但是至今并未出台正式条文以明确回报比例的计算方法。政策的不清晰使得民营教育机构在公益性和合理回报的尺度之间难以平衡,并使得资本进入该领域存在疑虑。

(责任编辑:谢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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