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在乳和乳制品中下达“限值令”后,三聚氰胺限量范围扩大到所有食品,并严格禁止人为添加。这是卫生部、工信部、农业部等部委近日发布的《关于三聚氰胺在食品中限量值公告》中提出的要求。
公告称,三聚氰胺不是食品原料,也不是食品添加剂,禁止人为添加到食品中。在食品中人为添加,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008年,卫生部等部门发布乳和乳制品中三聚氰胺临时管理限量值公告:液态奶(包括原料乳)、奶粉、其他配方乳粉、含乳15%以上的其他食品中三聚氰胺的限量值为每千克2.5毫克,高于每千克2.5毫克的产品一律不得销售。本次新出台的限量值为每千克2.5毫克的范围则扩大到了所有食品,高于这个限量的食品一律不得销售。
北京大学社会学系教授夏学銮认为,“染色馒头”、“瘦肉精”、“牛肉膏”等被曝光的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大多与添加剂有关,添加剂的滥用,已经演变为食品领域的一场“人造灾难”。“只对三聚氰胺的限量进行规范还远远不够,相关执法部门应对现有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进行彻查,并出台相关规范,保证食品不因滥用添加剂而危害百姓的健康。”夏学銮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