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大政策扶持力度
拓展税收宣传范围———
本报讯 近期,国务院同意在中关村实施“1+6”政策,支持搭建首都创新资源平台,开展科技成果处置和收益权改革6项新政策试点。亦庄科技园区作为中关村科技园区“一区多园多基地”的组成部分,区内企业可以享受到中
关村示范区实行“1+6”系列先行先试政策。其中涉及到税收方面的优惠政策主要包括研究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两项。为使区内广大企业进一步了解相关政策,充分享受税收优惠,开发区国税局以全国第二十个税收宣传月为契机,通过召开政策宣讲会,刊登政策解读专栏等方式面向纳税人深度解读中关村“1+6”政策。在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方面,根据税法规定,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在据实扣除的基础上,符合条件的研发支出可以按实际研发费用的150%扣除,即为“加计扣除”。这些研发费用包括从事研发活动直接消耗的材料、燃料和动力费用、新产品设计费等8项费用。
政策的试点时间为2010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适用的对象是中关村示范区内的科技创新创业企业,即注册在示范区内,实行查账征收,经北京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机构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