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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老板员工集体协商工资 餐饮人员工资涨30%

来源: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2011年04月27日09:17

  全国首创 老板员工集体协商工资 50万餐饮人员最低工资涨30%

  ●武汉餐饮行业劳资双方达成集体合同,最低工资上浮30%,为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130%

  ●对于探索建立工资集体协商机制,切实保护劳动者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4月23日,《武汉市餐饮行业工资专项集体合同》正式出炉,明确规定餐饮行业最低工资标准为武汉市最低工资标准的130%,中心城区餐饮行业从业者最低工资为1170元/月,新城区最低为975元/月。

  这份集体合同由湖北省武汉市餐饮行业企业和从业职工代表共同签署,对武汉市餐饮企业工资标准、薪酬涨幅及福利待遇等都做了具体规定。

  全国总工会派出代表赶到武汉见证了签约仪式。

  这份合同将惠及武汉市近50万餐饮行业从业者,是我国目前覆盖从业人员最多的一份工资专项集体合同,也是我国餐饮行业首次签订工资集体合同。

  一个可供全国借鉴的标本

  武汉餐饮人员最低工资为全市标准的130%

  全国第一例餐饮行业工资专项集体合同在武汉诞生

  4月23日上午,武汉市在市委会议中心举行“全市餐饮行业工资专项集体合同签订仪式暨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推进会议”。

  会上,餐饮行业劳方首席代表、武汉市商贸金融烟草工会联合会常务副主席周国华,资方首席代表、武汉市餐饮行业协会会长刘国梁在《武汉市餐饮行业工资专项集体合同》上签字,全国第一例餐饮行业工资专项集体合同正式诞生,将惠及近50万餐饮从业人员。

  明确10工种最低工资比全市最低工资高30%

  武汉市市委常委、市总工会主席朱毅认为,这份合同的签订,将惠及近50万餐饮从业人员。

  该合同共15条,分别对餐饮行业工资分配制度、工资支付办法、最低工资标准、工资增长机制、加班工资、保险福利、女职工权益保护、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及休假期间工资等作了明确规定。

  根据该合同规定,餐饮行业最低工资标准为武汉市最低工资标准的130%,且不包括延长工作时间的加班工资,中班、夜班、高温、低温、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条件下的津贴,以及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

  工作地点在武汉中心城区的(包括江岸区、江汉区、硚口区、汉阳区、武昌区、青山区、洪山区、武汉开发区、东湖开发区、东湖风景区),最低工资标准为1170元/月;工作地点在远城区的,最低工资标准为975元/月。

  合同还对厨师长、中式/西式烹饪人员、中式/西式面点人员、营养配餐员、餐厅服务员、餐具清洗员、前厅服务员、迎宾员10类岗位的最低工资给出具体标准(见表格)。

  该合同还明确了餐饮企业从业人员工资增长机制,并规定“餐饮企业要根据本单位经济效益,建立工资正常增长和调整机制,使职工工资随企业经济效益的提高而正常增长,今年各企业职工工资增长不低于9%。”



  试用期工资不低于岗位工资80%

  除了规定最低工资标准外,该合同还明确提出,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医疗期间,当月实发工资在扣除社保后,不得低于合同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的80%;试用期职工工资不得低于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

  合同规定职工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企业因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并按国家规定支付加班工资。

  企业还要实行男女同工同酬,不得因女职工结婚、怀孕、生育等情形降低其工资。企业要按照相关规定,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并要免费提供工作餐、住宿、工作服和其他福利。

  工资集体协商将推广到其他行业

  武汉市总工会从2009年起,开始进行餐饮行业工资集体协商的可行性研究。

  今年3月,武汉市商贸金融烟草公会联合会代表职工方,与代表企业方的武汉餐饮业协会发出工资协商要约。18名协商代表经过近两个月的协商,拟定了《武汉市餐饮行业工资专项集体合同》。

  武汉市委常委、市总工会主席朱毅表示,武汉市有餐饮企业4万多家,从业人员近50万人,占全市职工的五分之一,解决好这个行业职工的收入增长问题,对全市各行各业的职工无疑具有非常重要的示范作用。今后将逐步在全市推广区域性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整合政府、协会组织、工会各方面资源,形成推动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合力。

  武汉市总工会副主席刘齐辛说,餐饮行业工资专项集体合同将成为武汉市推进工资协商制度的“模板”,条件成熟时,将在其他行业推广。

  “协商不易,落实更难!”据资方首席代表、武汉市餐饮行业协会会长刘国梁介绍,《武汉市餐饮行业工资专项集体合同》已报送劳动部门审查,这个月,餐饮协会马上就要召开专门培训会,从下个月开始,武汉全市餐饮企业应清理企业已签的劳动合同,落实行业集体合同约定。

  一场具有历史意义的博弈

  三轮谈判五次协商开了上百次会,协调了各方面力量,终于促成餐饮业工资专项集体合同

  武汉市有近4万家餐饮企业,从业人员近50万人,年产值超过500亿元。

  由于武汉市还没有专门的餐饮行业的工会联合会,武汉市商贸金融烟草工会联合会就成为本次签约的劳方代表,常务副主席周国华成为劳方首席谈判代表,全程参加了本次谈判。

  周国华介绍说:“餐饮行业的工资集体协商,我们琢磨了两年,正式谈判前后谈了3轮,专门协商5次,而大大小小的会开了不下100次,协调了各方面的力量,终于促成这件事。”

  早在2009年,全国总工会就提出,希望在有条件的地方探索县(区)以上开展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当时武汉市总工会就想在武汉餐饮行业中推开。

  但那时武汉餐饮业刚从金融危机的冲击中走出来,不少企业经营不景气,“保岗位保收入”成为当时的主基调,“那时组织劳方和资方的工资集体协商,时机不成熟。”但周国华说,

  从那时起,他却在琢磨这个工资集体协商。

  去年年底,经充分沟通,劳资双方通过法定程序正式启动了相关工作。

  今年年初,劳资双方先后遴选了18名谈判代表,劳方资方各9人,并通过报纸和网站公示。

  随后,劳资双方先后走访了几百家餐饮企业调查摸底,与1000多名从业人员沟通,完成600份针对劳资双方的调查问卷。

  在这个基础上,双方经历5次协商,开展了3轮正式谈判,并于3月24日草签了合同文本,随后再次进行公示。

  为了2个字谈了4小时

  为期一周的公示期中,热线电话几乎被餐饮企业和员工打爆,双方意见主要集中在17个关键地方。

  公示期结束后,劳资双方代表就征集到的17个焦点问题再次进行协商。

  资方首席谈判代表,武汉市餐饮协会会长刘国梁说,协商过程中,双方争执激烈,互不相让,好几次实在谈不下去了,只好休会。谈判双方各自在小会议室里开起了“会中会”,统一意见后双方再协商。

  周国华说,有时候,为了合同上的几个关键字,劳资双方就要谈判几个小时,争得面红耳赤。

  周国华举例说:“合同中第八条规定,职工患病期间,当月实发工资在扣除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后,不得低于本合同规定行业最低工资标准的80%。”这里面,劳方提出要加上“行业”两个字,而这个“行业”最低工资标准是武汉市最低工资标准的130%,资方则要求去掉这两个字。

  周国华解释说,虽然同是80%,但行业工资比武汉市最低工资高30%这两个字去掉了,患病职工每个人前后可能相差几百元,不利于保护他们的权益。

  为了“行业”这两个字,双方谈了近4个小时,中间几次差点“谈崩”,不过最终说动了资方,劳方代表的意见终于得到采纳。

  为学谈判首席谈判代表抵京进修1个月

  作为劳方的首席谈判代表,周国华表示“当初压力很大”。

  为了学习谈判技巧和专业知识,2010年10月份,周国华特意到北京去学习了整整一个月。

  在北京,周国华找到全国总工会法律和集体合同部专家,专门学习法律和合同相关知识,学习谈判技巧,甚至亲身参与旁听一些大企业的工资集体协商。

  “谈判中,有些要坚持,有些肯定也要妥协,不然双方肯定谈不拢。”周国华说,谈判中,劳方坚持了行业工资比武汉市最低工资高30%、2011年增长9%等几个关键细节,但同时也在某些小工种的具体工资上降低了要求。

  资方谈判首席代表刘国梁也认为,整个谈判过程中,他最大的精力花在不断向餐饮老板做工作上,“如何让他们接受工资集体协商,并心甘情愿地提高行业工资标准,这确实是个很大的难题。”

  由于餐饮业属于劳动密集型产业,技术含量低、求职成本低,因此成为大部分农村劳动力向城市转移的第一站,也成为劳动力市场的风向标。

  刘国梁说,2009年底开始到现在,武汉餐饮行业已经开始出现用工荒的苗头,工资过低是很重要的原因。当前武汉很多餐饮行业从业人员每月只有900到1000元,企业员工流动比率甚至一度达到45%左右。

  刘国梁认为,遵守集体合同的相关规定,既能擦亮企业品牌,又能提高企业家形象,最重要的是能稳定员工队伍,对缓解用工荒有积极作用。不断开碰头会、沟通会,慢慢的,很多餐饮企业接受了这些看法。



  权威声音

  全国总工会集体合同部长张建国

  武汉“集体合同”的签订对保护劳动者权益意义重大

  全国总工会集体合同工作部部长张建国参加了当天的签约仪式。

  张建国说,要解决企业内部的收入分配问题,必须建立起企业内部劳动关系双方的博弈机制,借助博弈机制来平衡劳资双方的利益分配。

  餐饮行业最低工资标准要高于武汉市最低工资标准的30%,而且2011年工资增长要达到9%,是这份集体合同最突出的亮点,它的签订对于探索建立工资集体协商机制,切实保护劳动者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这份惠及武汉市近50万从业人员的集体合同,标志着武汉市工资集体协商迈上新台阶,也创下在国内特大城市一个行业实施集体工资惠及人口规模之最。基层员工的合法权益如何保障,集体协商是关键,武汉开了个好头。”张建国说。

  业内预测

  5%的小餐饮企业可能淘汰出局

  劳方谈判代表、武汉市小蓝鲸管理公司工会主席魏素琴说,小蓝鲸属于大型连锁餐饮企业,目前的工资水平已经高于这个行业标准,落实行业合同没有问题。

  武汉市江夏区复江道美食中心是一条美食街,不少小摊位只有几张桌子,他们中有些人对此有些担忧,“比最低工资标准提高30%,今年还要增长9%,落实下来确实有难度。”

  武汉市餐饮协会会长刘国梁表示,按照这个要求,大约有5%的小餐饮企业可能会达不到这个标准。执行集体合同可能对一些中小餐饮店有难度,“但市场机制会发挥巨大的作用,人家都涨了工资你却不涨,你的员工就会"用脚投票",你的餐馆可能就开不下去了。”

  武汉市总工会副主席刘齐辛也认为,这个行业标准参考了绝大多数餐馆的状况,95%的企业执行应该没问题。

  从华西都市报记者在汉口随机走访的10多家中小餐馆来看,各类工种的工资水平基本达到了行业标准。



  全国首创 老板员工集体协商工资 50万餐饮人员最低工资涨30%

  ●武汉餐饮行业劳资双方达成集体合同,最低工资上浮30%,为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130%

  ●对于探索建立工资集体协商机制,切实保护劳动者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4月23日,《武汉市餐饮行业工资专项集体合同》正式出炉,明确规定餐饮行业最低工资标准为武汉市最低工资标准的130%,中心城区餐饮行业从业者最低工资为1170元/月,新城区最低为975元/月。

  这份集体合同由湖北省武汉市餐饮行业企业和从业职工代表共同签署,对武汉市餐饮企业工资标准、薪酬涨幅及福利待遇等都做了具体规定。

  全国总工会派出代表赶到武汉见证了签约仪式。

  这份合同将惠及武汉市近50万餐饮行业从业者,是我国目前覆盖从业人员最多的一份工资专项集体合同,也是我国餐饮行业首次签订工资集体合同。

  一个可供全国借鉴的标本

  武汉餐饮人员最低工资为全市标准的130%

  全国第一例餐饮行业工资专项集体合同在武汉诞生

  4月23日上午,武汉市在市委会议中心举行“全市餐饮行业工资专项集体合同签订仪式暨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推进会议”。

  会上,餐饮行业劳方首席代表、武汉市商贸金融烟草工会联合会常务副主席周国华,资方首席代表、武汉市餐饮行业协会会长刘国梁在《武汉市餐饮行业工资专项集体合同》上签字,全国第一例餐饮行业工资专项集体合同正式诞生,将惠及近50万餐饮从业人员。

  明确10工种最低工资比全市最低工资高30%

  武汉市市委常委、市总工会主席朱毅认为,这份合同的签订,将惠及近50万餐饮从业人员。

  该合同共15条,分别对餐饮行业工资分配制度、工资支付办法、最低工资标准、工资增长机制、加班工资、保险福利、女职工权益保护、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及休假期间工资等作了明确规定。

  根据该合同规定,餐饮行业最低工资标准为武汉市最低工资标准的130%,且不包括延长工作时间的加班工资,中班、夜班、高温、低温、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条件下的津贴,以及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

  工作地点在武汉中心城区的(包括江岸区、江汉区、硚口区、汉阳区、武昌区、青山区、洪山区、武汉开发区、东湖开发区、东湖风景区),最低工资标准为1170元/月;工作地点在远城区的,最低工资标准为975元/月。

  合同还对厨师长、中式/西式烹饪人员、中式/西式面点人员、营养配餐员、餐厅服务员、餐具清洗员、前厅服务员、迎宾员10类岗位的最低工资给出具体标准(见表格)。

  该合同还明确了餐饮企业从业人员工资增长机制,并规定“餐饮企业要根据本单位经济效益,建立工资正常增长和调整机制,使职工工资随企业经济效益的提高而正常增长,今年各企业职工工资增长不低于9%。” (来源:华西都市报)

(责任编辑:姜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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