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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重点废水工程的身份之变:谁的污水处理厂

来源:21世纪网-《21世纪经济报道》
2011年04月30日10:10

  郭文祥不曾料到,押上全部家当筹建起新密市造纸群工业污水处理厂后,自己却不得不陷入一场纠纷。

  新密是河南省的煤炭资源富集地,在2003年以前,郭文祥和当地很多私人矿主一样,是一个不折不扣的"煤老板"。随着承包的煤矿无以为继后,52岁的郭文祥成立了河南龙翔贸易有限公司,并在2003年经河南省工商局审批,将企业变更为河南龙翔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翔公司"),在企业的经营范围中增设了污水处理项目。郭文祥也由此走向了从一个"煤老板"到投身环保产业的转型之路。

  郭文祥投资污水处理厂与当地的特有情况密不可分。作为新密市三大支柱产业之一,长期以来,造纸工业一直被当地政府看作维持经济和导致环境污染的双刃剑。据本报记者不完全统计,新密市造纸厂数量曾一度达到近300家,其位于市东南洧水河畔的大隗镇被冠以"中国造纸第一镇"的称号。

  当地一名政府官员向本报记者坦言,在经过几波整肃后,虽然新密市的造纸工厂缩减至如今的48家,但新密市的环境治理压力仍然很大。

  "新密位于淮河支流双洎河上游,造纸业又有着自身的产业特点,污水如果不经过处理放任自流,对下游的新郑市等地无疑会构成巨大的影响。"上述新密市地方官员说。

  郭文祥正是瞄准了这一市场前景而投资,其追加投资近两亿元的污水处理厂竣工投产。但在2010年12月,郭文祥被以抽逃、虚报注册资金以及涉嫌违反工程建设程序等罪名刑事拘留,污水处理厂业务则被新密市环保局、新密市污水处理运营管理处暂时接管。

  2011年3月,龙翔公司委托律师向新密市委、市政府、市环保局发送了律师函,由此,一个工业废水治理工程被卷入了一场拉锯战。

  项目拉锯战

  2005年8月,龙翔公司以新密市工业污水处理厂的名称向新密市发改委申请项目备案,同年11月,污水处理项目被列入国家发改委和国家环保局联合下发的《2005—2007年淮河流域重点工业废水治理工程规划》,工程计划总投资19751万元。

  随后,龙翔公司委托北京中轻公司编制的《新密市造纸工业污水处理厂可行性报告》,通过了国家发改委组织的专家评审,并将项目总投资金额定为16910万元,同时批准中央预算内补助资金3380万元,工程贷款7650万元,企业自筹资金5880万元。

  此后污水处理厂开始进入实质性操作阶段,新密市政府为此专门成立了项目建设协调领导小组,各主要部门负责人也被纳入了项目统筹工作的大名单。

  2006年至2007年间,通过一系列招标后,项目设计单位和项目监理单位分别予以确定,2007年6月,筹备两年的污水处理厂在大隗镇河屯村破土动工。

  "污水处理厂在前期筹备和建设过程中,政府的协调和指导作用是非常大的,但之后麻烦就来了。"郭文祥的儿子郭建卫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说。

  郭建卫所指的麻烦起于2009年6月,在污水厂竣工运营,并通过河南省、新密市环保部门的验收后,此前设立的污水处理厂项目领导小组下发文件,将污水处理厂的所有权收归新密市有关部门。

  本报记者获取的一份材料显示,项目领导小组于2009年6月8日出具了一份名称变更证明,证明称:由于管理体制发生变化,原河南龙翔实业有限公司新密市造纸群工业污水处理厂变更为新密市造纸群工业污水处理厂。

  随后,2010年3月,龙翔公司接到了新密市环保局的通知,污水处理厂的经营权及业务被转交给了第三方——河南格威特环保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格威特"),污水处理厂的债务则由新密市政府协调解决。

  对于接管污水处理厂一事,新密市环保局局长徐桂林则表示,政府从未采取强行方式接管污水处理厂,其自身的债务问题是政府选择介入管理的主要原因。

  "在项目建设后期,污水处理厂的资金链出现了严重的缺口,但项目运营又不能停下,所以经过讨论,市政府决定从大局出发参与管理,保证造纸工业群的污水排放不影响下游城市的环境污染。"徐桂林对本报记者说。

  而郭文祥的一名嫡系亲属则向记者透露,虽然污水处理厂在运营过程中出现资金紧缺,但这并非有关方面接管的理由,与此相反,在项目临近竣工的后期,污水处理厂的纠纷厄运就已经初现端倪。

  "在项目快建成的时候,有领导曾多次找老郭谈话,都是围绕厂子的经营管理问题。" 郭文祥上述亲属说。

  本报记者获取了一份郭文祥在取保候审期间的亲笔证词,证词显示,2009年5月15日下午三时,郭文祥接到通知,前往市领导办公室谈话。

  在谈话中,王铁良肯定了郭文祥筹建污水处理厂的成绩,称"污水处理厂规模大,老郭是功臣",同时也安排李建伟担任污水处理厂的董事长,并要求"市长做好协调工作,金法配合好"。

  郭文祥在证词中表述,污水处理厂是股份制公司,"我得和股东协商后才能定"。

  与此同时,"处理"污水处理厂事宜期间,龙翔公司也多次以文件形式向有关方面请示,试图重新拿回企业的经营管理权。本报记者获得的多份抄送文件显示,从2009年6月项目竣工至2010年11月,新密市有关部门组成的调查组对郭文祥进行隔离调查,污水处理厂的所有权、经营权问题由新密市环保局、新密市污水处理运营管理处所管理。

  债务难题

  如今摆在郭文祥和新密市有关部门面前最大的难题莫过于污水处理厂的债务纠纷。

  本报记者掌握的龙翔公司工商材料显示,2003年,龙翔公司成立之时注册资金为300万元,2005年7月,郭文祥、苏建磊在原有基础上又分别追加投资1000万元,增加注册资本至2300万元。后经过多次股权变更,至2009年2月1日,郭文祥的出资额为2250元,出资比例为97.83%,另一股东成员郑建业出资额为50万元,出资比例为2.17%。

  依据龙翔公司提供给记者的资料,截至目前,龙翔公司的污水处理厂项目实际完成投资13428万元,包括中央预算内专项补助资金3380万元,郑州市财政局拨付的国家环保补助资金800万元,新密市财政信用资金管理中心贷款6288万元,个人借款834万元,龙祥公司企业自筹2126万元。

  对于这一部分款项,新密市政府并无异议,款项支付也均通过了市环保局、发改委、检察院等相关部门的审批确认。

  除了这一部分有据可查的款项支出外,另一部分高达6000余万元的超概算款项则是郭文祥有口难辩的矛盾焦点。

  "作为国家发改委和国家环保总局批复的重点工程,所有的项目建设都得依据正常程序进行招投标,但这6000多万元龙翔公司没有遵循应有的程序进行招标,而是私自与工程承包商以及设备提供商签订了协议。"新密市环保局党委书记张建辉对本报记者说。

  张建辉称,没有经过招投标所产生的超概算款项缺乏可信度,审计部门也无从审计款项的流动去向。

  2010年4月至2010年6月,龙翔公司先后数次以文件形式向新密市政府汇报了超概算款项的具体原因。

  龙翔公司称,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由于工程设计变更、管网线路变更、物价上涨及施工现场发生的管井降水等情况,大大增加了原材料及人工成本,导致工程超概算6000余万元。

  对于龙翔公司所指出的超概算款项金额,张建辉则表示,经过相关部门初步核算,超概算金额有可能存在2000万至3000万的出入,也就是说,超概算可能达到了8000万至9000万元。

  "所以说,龙翔公司到底投资了多少钱,现在还不能断定。"张建辉说。

  而龙翔公司上报新密市政府的文件中也指出,新密市造纸群工业污水处理厂总投资为19200万元,目前投入支付项目建设资金12428万元,款项支付统一由监察部门、发改委、环保局、项目办、财政局签字确认后支付。这意味着,污水处理厂在投入运营后还拖欠施工单位和设备供应商高达6000余万元的债务。

  由于未能按照此前公开招标合同约定的付款日期按时支付余款和项目保证金,包括河南建工集团在内的9家施工单位以及数十家设备供应商纷纷将龙翔公司告上了法庭,而新密市有关部门对龙翔公司的审计决算工作又迟迟无法推进,围绕污水处理厂的多角债务风波也一时陷入了僵局。

  "老郭以前承诺能把拖欠的手续补办齐全,但跑了几个月后,一些部门不愿意担当这个风险,所以导致对龙翔公司的账目数据无法进行审计。"张建辉说。

  除了违反工程建设程序,抽逃资金骗取银行贷款也被认为是郭文祥的另一宗罪。

  据张建辉透露,2005年,由于注册资本仅为300万元,龙翔公司就污水处理厂项目向银行申请贷款时被否,随后郭文祥、苏建磊分别追加投资1000万元后又将资金抽逃,涉嫌骗取银行贷款。

  针对抽逃资金的质疑,郭建卫则表示,当年为争取银行贷款的垫资行为是通过新密市有关部门联手实施的。

  本报记者从一名了解详情的财务人员处获悉,当年郭文祥两人追加投资的2000万元是通过有关部门的下属单位进行抽离的,据其透露,该笔资金的账目数据记录在案,但具体的财务资料已于2010年9月被有关调查部门调走。

  "筹建污水处理厂的所有款项都没有通过有关部门,无论是中央预算内专项补助资金,还是国家环保补助资金都是直接拨付给企业,专款专用,所以有关部门以审计的名义调走公司财务资料,强行接管企业业务都存在问题。"代理污水处理厂产权纠纷案的律师张玉成对记者说。

  第三方承包商身份成疑

  在新密市有关部门对污水处理厂进行接管后,2010年3月5日,新密市污水处理运营管理处向社会发布告示,称依照上级要求,新密市污水处理厂移交第三方——格威特运营。

  格威特的公司网站介绍,格威特是格威特建工集团控股的合资企业,主要从事市政基础设施的投资及城市污水厂的托管运营,同时提供融资、建设、技术等方面的咨询服务。

  据郭建卫透露,格威特名义上接管污水处理厂后,被派往工厂的负责人却是河南金州国威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的一名项目经理。

  龙翔公司在上报给市政府的文件中指出,格威特公司并不具备相应的资金、技术、管理实力。在负责管理期间,污水处理厂的污水处理排放严重超标,并对工厂的设备产生了不同程度的损坏。

  "这个公司好像对污水处理问题不是很在行,没来之前我们的污水处理排放是达标的,并且都通过了省里和市里环保部门的验收,他们一来反而不达标了。"污水处理厂一名职工说。

  即便如此,新密市污水处理运营管理处还是与格威特签订了期限一年的运营合同。

  本报记者从河南工商局调阅的资料显示,格威特的注册资本为500万元,股权结构由刘晓丹、杨阳、李慧君三个自然人组成,在持股比例上,三人分别持有55%、15%、30%的股权,与其公司网站上披露的格威特建工集团并无明显的控股关系。其中法定代表人刘晓丹仅是一名1981年出生的女性。

  此外,在注册时间上,格威特的成立时间刚好是污水处理厂竣工的前4个月,而企业的经营范围也仅局限在环保工程、电气自动化工程的设计,以及销售环保产品、建筑安装材料等设备。

  同时,格威特在河南工商局登记的2009年资产负债表也颇出乎意料,其流动资金仅为117030元,固定资产仅为20028元。

  有争议的收购协议

  流动资金加上固定资产尚不足20万元的格威特,如何成为投资金额近两亿的污水处理厂承包商?

  新密市环保局局长徐桂林称,在污水处理厂没发生债务风波前,格威特就与污水处理厂存在业务来往,在污水处理厂出现经营危机时,格威特也向市政府提出了承包业务的申请。

  而签订承包协议仅仅三个月后,格威特由于不具备技术管理能力,被污水处理厂的原有管理层退出,郭建卫称,这一变故让污水处理厂与新密市有关部门的矛盾彻底激化。

  据郭建卫透露,格威特退出后,由新密市政法部门组成的调查组随即对郭文祥进行了隔离调查,"一开始查是否存在贪污行贿,调查无果后又制定了收购协议"。

  郭文祥不满整体收购协议中的条款,拒绝签字。

  记者掌握的《新密市造纸群工业污水处理厂整体收购协议》中显示,转让方龙翔公司需将污水处理的账面存款及管理的国债资金如数转交给受让方。而在债权债务一栏,龙翔公司应严格按照市有关部门审核报告承担污水厂的所有债务,在协议签订前,龙翔公司以股权,或以与污水处理厂的有关财产权利进行担保、抵押、质押、融资等产生的隐性债务也都由其自行承担。

  "这个协议一旦签订,就意味着污水处理厂的所有优良资产都没了,而已经计入总工程造价的6000多万债务则由龙翔公司来承担。"张玉成说。

  面对新密市有关部门拟定的条款,郭建卫坦言,在污水处理厂的筹建过程中,父亲郭文祥在操作方式上的确存在违规现象,但如果新密市有关部门要对污水处理厂进行整体收购,应该通过相应的法律程序,对工程总造价进行资产评估,并制定相应的补偿方案。

  "我们很希望能和有关方面坐下来心平气和地谈,毕竟这是一个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项目。"郭建卫说。

  为尽快解决污水处理厂的遗留问题,4月11日,新密市政府也制定了工作方案,并再一次成立了新密市处理工业污水处理厂工作组,市财政局、公安局、检察院反贪局、环保局都抽调了不同数量的工作人员参与其中。

  "目前,我们已经联系了专业的资产评估公司对污水处理厂的资产进行评估,等一切手续都办完后,我们会和老郭沟通,制定相应的解决方案。"张建辉说。

  本报记者获悉,污水处理厂的处理工作将于5月22日前结束,而最终污水处理厂将被如何处置?张建辉称,届时会根据具体情况,或者一次性对郭文祥进行补偿,或者根据郭的个人意愿,保留股权并参与污水厂的管理经营。

(责任编辑:孟先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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