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财经日报》记者获悉,重庆市将于5月5日调高出租车价格。
“这一次没开听证会,也没通过媒体宣布,只是通知出租车公司,让出租车司机把车开到技术监督局‘调表’(指调整计价标准)。”重庆市一位出租车司机对记者表示。
记者昨日在该市一家出租车公司内,看到了本次涨价的文件及通知。
这份由出租汽车公司下发的调价通知称:本次计价器调整内容是,“1.起步价将由现在的5元调至8元(不再收取3元的燃油附加费);2.等时费将把低速与等时合并计算收费;3.每公里运价将由现在的1.2元调整至1.8元”。
该通知还称:“调整后将适度缓解堵车难的问题,下一步运管局将启动新的运价调整机制。”
本报记者还获得了一份重庆市物价局有关本次调价的文件的复印件。名为《关于理顺出租汽车运价结构有关问题的通知》(发布时间为4月18日)称,本次调价的原因是“为维护出租汽车经营者和乘客的合法权益,解决出租汽车的部分历史遗留问题,促进出租汽车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该通知称,本次调价得到了该市政府的批准,自5月5日起执行。
当地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律师称,《价格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制定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公用事业价格、公益性服务价格、自然垄断经营的商品价格等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应当建立听证会制度,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主持,征求消费者、经营者和有关方面的意见,论证其必要性、可行性。该条款中使用的是“应该”二字,而不是“必须”,这就表明这是一个非强制性的条款,因此地方政府可以选择开听证会,也可以选择不开。
不过当地也有声音称:“听证会至少能代表一种姿态和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