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0日,皖能电力发出公告称,公司监事会主席张长顺先生因个人原因暂时无法履行公司监事会主席职责,为确保公司监事会正常开展工作,现公司监事会指定公司监事史建伟先生为公司监事会临时召集人。此前皖能电力在3月18日发布的监事会六届十五次会议决议中称,监事会主
席张长顺先生因公出差授权委托史建伟监事主持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但据《安徽商报》4月28日报道称,安徽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张长顺早在1月5日便因严重违纪已被立案调查、并被“双规”。
公开资料显示,张长顺曾任安徽省盐务管理局局长、党委书记,现任安徽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2010年6月11日,皖能电力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六届八次会议选举张长顺为公司监事会监事。
那么,自张长顺1月5日被“双规”以来,有近4个月时间不能履职,公司却一直对外宣称其“因公出差”。莫非公司并不知晓张长顺被“双规”一事?那为何张长顺被“双规”消息公开3天后,皖能电力突然发出的公告中也并未提及此事,而是宣称其因“个人原因”无法履职。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就此事联系皖能电力及安徽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但直至截稿,对方并未做出回应。
对此,上海海华永泰律师事务所谭政明律师表示:“张长顺既是公司监事会主席,又是控股股东的高管,他的信息肯定要公布。外界已经有公开消息,公司的公告却没有提及此事,因此存在没有及时披露信息以及披露不实的问题,如果受到当地证监局的调查对公司也是有影响的,一般情况将处以人民币3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同时督促其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