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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资本充足率监管要求将提高

来源:新京报 作者:赵谨
2011年05月04日06:04

  本报讯 (记者赵谨)昨天,银监会发布《中国银行业实施新监管标准指导意见》,要求正常条件下系统重要性银行和非系统重要性银行的资本充足率分别不低于11.5%和10.5%。

  目前的监管标准要求,大型银行资本充足率不低于11.5%,中小银行的资本充足率不低于10%。新标

准将于2012年初开始实施,系统重要性银行和非系统重要性银行需分别在2013年底和2016年前达到新监管标准要求。

  截至目前,银监会未明确表示哪几家银行归为系统重要性银行。银监会表示,所谓系统重要性银行,将按照资本规模、资本充足率、关联性风险等原则选出。银监会相关人士介绍,系统重要性银行的标准正在制订当中,预计今年内会正式出台。

  为改进贷款损失准备监管,银监会对金融机构提出了贷款拨备率不低于2.5%,拨备覆盖率不低于150%。据年报显示,至2010年底,四大行的拨备率均接近2.5%,拨备压力较小。

(责任编辑:谢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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