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炼油亏损也不该打消费税的主意

来源:《证券时报》 作者:谭浩俊
2011年05月06日07:35

  上周,两大上市石油巨头一季度报告双双亮相,与人们的预期相一致,两巨头都交出了一份亮丽的成绩单。但是,在公布亮丽业绩的同时,他们也都没有忘记提醒人们注意更详细的情况炼油板块亏损。其中,中石油亏损61.32亿元,中石化亏损5.76亿元。

  把炼油板块的亏损看

得比亮丽的“成绩单”还要重要,并亮到公众的面前,目的再明确不过,一是为涨价造势,二是逼宫要政策。

  在目前的价格形势下,不管油价是否已经到了调价“窗口”,或者超过了调价“窗口”,再次上调油价的可能性都不大。因为,上次上调油价的“后遗症”尚未消除,引发的各种矛盾依然突出。如果再上调油价,就真的是火上浇油了。

  但是,按照两大油企的一贯作派以及垄断企业的一贯强悍,企业利益是万万不能受到任何损害的。既然油价不能涨,那就必须有其他的弥补办法。否则就以断供来制造市场的紧张气氛。于是,两大集团联手向监管部门建议,要求减免成品油消费税。而根据测算,2011年一季度中石化汽柴油消费税约303亿元;中石油约为229亿元。

  这看起来是一个不错的建议,至少,两大油企这次没有把矛头指向涨价、指向消费者,而是指向税收、指向国家。而据有关专家分析,如果两大油企要求减免消费税的建议被采纳,那么,两大油企对原油价格上涨的忍受度将提高到135美元/桶左右。这样一来,只要国际市场原油价格不出现太快的上涨,就可以在比较长的一段时间内维持油价的稳定了。

  但是,仔细分析,似乎就不是如此了。因为,如果这项建议被采纳,减免的是成品油销售环节的税,与炼油企业何干?减免税收获得的利益,能够从销售环节传递到炼油环节吗?如果能,那么,既然日均利润6亿多、利润率远高于社会平均利润率,为什么还要把手伸进消费者和国家的口袋呢?作为国有企业,难道不应当为国家、为消费者承担一些责任吗?难道不应当为促进社会公平、推动社会正义作出一点贡献吗?

  更重要的,从近年来两大油企出现的各种负面新闻,特别是天价灯、天价酒、分房门等事件以及高工资、高福利的情况来看,其内部可以挖掘的潜力是相当大的。想一想,一个广东分公司的老总,就可以大笔一挥购买几百万元的高档酒,如果两大油企把各种奢侈浪费、决策失误等加在一起,又该是多大的数目呢?能否有效缓解原油涨价的压力呢?能否不把手伸进消费者和国家的口袋呢?

  退一步讲,纵然两大油企的建议被采纳,也不能笼统地免除消费税,因为,油价是逐步涨的,而且会出现有时涨、有时跌的现象。相反,减免税是固定的,一旦出台了免税政策,不管油价涨不涨,都是雷打不动的收入。到时候,两大油企的“贡献”又大了,经营者的年薪就更高了,而各种奢侈浪费、贪污腐败行为发生的余地和空间也就更大了。那么,减免消费税这一举措的公平性、正义性、有效性会全盘失去。

  在国际市场原油价格不断上涨的情况下,炼油企业出现亏损是完全可能发生的,给予炼油企业一定的政策性补贴或者免税也是可以理解的。关键在于,成品油销售环节的暴利依然存在。即便要补贴炼油企业、给炼油企业政策,也应当首先从成品油销售环节入手,由国资委向两大油企收取红利的方式,补贴炼油环节,而不是国家财政给补贴、给税收优惠。只有当两大油企的利润水平接近全社会平均利润率时,再动用调整油价、税收减免或财政补贴手段。也只有这样,才能真正体现社会公平,推动社会正义,促进社会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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