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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齐哈尔市规定商品房不贴“价签”将面临狠罚

来源:中国新闻网
2011年05月17日15:35

  记者从市物价监督管理局获悉,近日,齐市价格主管部门将组织开展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对所有房地产开发企业正在销售的商品房实行拉网式排查,确保每个新开发的居民住宅小区、每个对外公开发售的楼盘、每套出售的新建商品房检查到位,不留空白。

  此次检查的重点在销售商品房不明码标价;未在交易场所醒目位置明码标价;未按规定实行“一套一标”;未一次性公开全部预售房源;标示信息不全,没有按照规定内容明码标价、公示相关收费;在标价和公示的收费之外加价、另行收取未予以标明的费用;违反公平、公开、自愿选择原则,单独或者串通其他部门、中介机构强制或变相强制收费;虚假折扣、虚假优惠,或者利用虚假信息、模糊语言、容易使人误解的标价方式进行价格欺诈;其他违反明码标价规定销售商品房等行为。对违反规定不执行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的,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依法严惩,对典型案例要予以公开曝光。

  为切实保障《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贯彻执行,市价格主管部门将对房地产开发企业违反明码标价规定未实行“一套一标”的,按《价格法》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每套处5000元罚款。构成价格欺诈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要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刘 星)

  作者:刘 星 (来源:东北网)

(责任编辑:姜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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