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用油领域的两大巨头,金龙鱼和鲁花,正卷入到一起类似2010年蒙牛“诽谤门”的事件之中。
6月3日,郭成林涉嫌损害金龙鱼商品信誉一案,在深圳南山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郭成林系北京赞伯营销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策略总监。
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深南检刑诉【2011】589号)称,郭成林受聘于鲁花的公关公司北京赞伯,并根据鲁花方面的介绍,撰写了题为《金龙鱼,一条祸国殃民的鳄鱼》的文章,给金龙鱼品牌造成声誉损失。
北京赞伯则表示郭成林属个人行为。
而在起诉书所称的商战逻辑背后,对于转基因是非定论也是此案另一争论重点。这也使得该案相比蒙牛的“诽谤门”更为复杂。目前尚无任何判决结果宣布。
食用油版“诽谤门” 益海嘉里公司并不是该案的原告,而由南山区检察院担任公诉方 起诉书显示,郭成林2004年加入北京赞伯,后任项目策略总监。
2010年8月,郭成林所就职的北京赞伯与山东鲁花集团签订了“营销策划咨询协议”,鲁花集团委托北京赞伯进行鲁花坚果调和油营销整合服务,并支付180万元。北京赞伯指派项目策略总监郭成林负责该项目。
此后,郭成林与鲁花方面工作人员做了前期沟通,根据鲁花方面的介绍,提炼出鲁花的主要竞争对手金龙鱼存在转基因产品影响生育能力、采用化学浸出法提炼残留有致癌物质、摧毁中国大豆产业链等缺点,撰写了题为《金龙鱼,一条祸国殃民的鳄鱼》的文章,于2010年9月15日发表于天涯等网站论坛及其个人博客,点击率超过80万人次。
金龙鱼厂商益海嘉里称,在此文刊登之后不久,公司方面便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而起诉书介绍,2010年10月23日,郭成林被深圳市公安局南山分局刑事拘留,同年11月30日,因涉嫌犯有损害商业信誉罪被逮捕。
2011年4月11日,经南山分局侦查并补查重报后,移送深圳南山区检察院提起起诉,因此,益海嘉里公司并不是该案的原告,而由南山区检察院担任公诉方。
起诉书中同时称,根据第三方评估,益海嘉里旗下的南海油脂工业(赤湾)有限公司被损害商品声誉的损失为58万元。而益海嘉里方面则表示,这仅是单个公司的损失。目前初步估计的损失应该300多万元左右。
被质疑的金龙鱼 辩护律师指,网文所列举事实包括转基因和浸出法危害均有证据证明 这篇名为《金龙鱼,一条祸国殃民的鳄鱼》的文章中,对金龙鱼的质疑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一是指责其控制了全球转基因大豆产业链,其产品中转基因大豆对人类健康有极其严重危害;二是质疑金龙鱼大豆油所使用化学浸出法,在保证出油率高,成本低前提下,却有铅汞两种致癌物质的残留。
这样的指责正是目前郭成林律师广东万乘律师事务所主任康晓岳为其做无罪辩护的重要观点。康晓岳表示,郭成林《金龙鱼,一条祸国殃民的鳄鱼》所列举的主要事实包括转基因和浸出法的危害均有大量证据
证明,且在郭成林提出这一观点前,众多学者、专家均对此发过表评论及看法,因此,绝非郭成林的捏造,指控郭成林捏造事实不成立。
康晓岳还表示,公诉方的全部证据都不能证明转基因食品是安全并且没有潜在危险的,其重点证据“中日粮油学会油脂分会”回复,也很谨慎地表示“迄今为止,转基因食品的消费尚未发生任何已知的负面健康影响,但必须继续进行安全评估”,同时认为“转基因会对人体构成危害目前没有任何定论”。
《中华油脂网》主编郭清保也表示,目前对于转基因对人体健康的危害的确没有定论。一方面欧盟、日韩是明令禁止转基因食品,美国等国却没有。在美国,每年1000多万吨的食用油市场中,豆油占了800多万吨,而且绝大多数都是转基因大豆。而中国政府对于转基因食用油并未反对。除了金龙鱼,包括中粮旗下的“福临门”等国内绝大多数的食用油品牌,均使用的是转基因大豆作为原料。
他同时指出,无论是浸出法还是压榨法,仅是两种不同的生产工艺而已。而两种工艺其实都有残留物,但现在控制严格,对残留物的种类和含量都有专业标准,因此,对人体健康没有害处。由于成本低出油高的优势,目前大多数的食用油生产企业均采用浸出法。
个人行为还是商战逻辑 早在2004年,鲁花也有过一起针对金龙鱼的“幕后操盘案” 在转基因与浸出法已经成为行业的一个普遍现象时,郭成林为何单把指责矛头指向金龙鱼?
“其实一直以来网上关于金龙鱼的负面帖子很多,原因有二,一是其在食用油,特别是调和油中的主导地位,一是其外资身份。”郭清保称,在调和油中,金龙鱼已经占据了50%-60%的份额,而调和油又在食用油中占主要地位,所谓树大招风;其次,在小包装食用油领域,特别前三强中,金龙鱼是唯一的外资。
在他看来,这次帖子之所以影响大,就是郭成林的身份问题。事实上,郭成林以什么身份发表这个帖子,也成为案件另一焦点。
康晓岳就在辩护中称,“郭成林是一个消费者,一个在工作过程中了解金龙鱼与转基因食品危害性的青年知识分子,他没有任何个人的狭小目的,主观上只是为了警醒世人。”“起诉书隐晦地表示郭成林是替鲁花攻击主要竞争对手,纯属主观臆测。”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业内人士称,在他看来,鲁花的主要产品为花生油,与金龙鱼的调和油并无多大重叠之处,而鲁花主打花生油,也正是因为在金龙鱼独霸调和油市场后另辟蹊径之举。
根据起诉书中显示,郭成林的发帖是代表了金龙鱼的竞争对手鲁花,并有相关费用支付。公诉方也掌握了包括《鲁花食用油营销策划方案》、《劳动合同》、《营销策划咨询协议》等证据。尽管鲁花此前表示不了解郭成林所在的北京赞伯与鲁花集团签订过营销服务协议,但在北京赞伯网站上,其服务过的对象一栏中,第一家就为鲁花集团。
起诉书中还显示,鲁花集团委托北京赞伯进行的是鲁花坚果调和油营销整合服务,如前所述,调和油正是金龙鱼的优势所在。
鲁花与金龙鱼的恩怨早已有之。早在2004年,鲁花也有过一起针对金龙鱼的“幕后操盘案”。当时,很多媒体都刊登了一则关于中国粮油学会斥责金龙鱼1:1:1调和油涉嫌虚假宣传的声明。但事后鲁花负责人却对媒体坦承,这些声明一部分是鲁花出钱做的,一部分是学会自发做的,并表示此举是为回应此前媒体上一些攻击鲁花花生油的文章。
(责任编辑:谢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