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在人民大会堂的近200名委员很纠结。据有委员说,分组审议现场,多数委员还是反对,纷纷指出了二审稿中的种种不足。按此逻辑个税二审也有可能无法通过,但委员们也很清楚,这个二审方案不通过,个税将继续实行2000元免征额、9级累进税率,纳税人还将承受现有税负。即便推迟到8月份三审,也要多交两个月的税。
这是很多委员纠结所在。因为他们认为修正案不仅免征额不足、税率级次仍然太多,还没有考虑家庭收入、扣除项目太少等等。而改善这些弊端,需要更好的税制——综合税制来实现。但问题是综合税制还在研究阶段,一个完整的方案设计都没有。这时即便对个税修订有一百八十个不满意,还得考虑那些眼巴巴等着7月份工资能少扣一点税的众多工薪们。
免征额的继续调整用不着综合税制,但按照财税部门的解释,死守3000元免征额就是为了保留一定的纳税人口,为实施综合税制留点税基。
据说还是有很多委员建议,应该将免征额提高到3500、4000、4500,或者分地区差异调整。对此财政部科研所所长贾康一直强调,免征额的讨论没意义,因为不理性、不专业的大众对免征额的调整多高都不会嫌高,甚至他认为,为个税是否应该取消征求意见,大多数人会投赞同票。
委员们在这种纠结状态下在6月30日进行投票表决。
纠结的还有财税部门。对这些部门来说,这一次个税的修订本身也是纠结状态下做出的妥协。中国从1996年制定综合与分类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目标已经有15年,这已成为政府、学界和老百姓的一个美好且必然的目标,但十几年来却几乎没什么进展。不过财税部门在调整个税时会尽量使修订与综合税制的要求区域一致,至少方向不能反。
所以免征额的提高是财税部门最介意的,提高意味着又要失掉一大部分纳税人。在他们看来这不利于培养纳税人的公民意识,更重要的是如此小的纳税人口不利于未来实施综合税制改革,更无法体现调节收入分配的目的。
迫于提高居民收入、减轻负担、应对通货膨胀等迫切要求,免征额需要继续提高,但3000元已经到了财税部门的极点。综合税制还没实行,税基没了,这是令财税部门很是抓狂的事儿。
而3000元也是纠结下的妥协,否则3000都到不了。
财税部门一直在强调,免征额提高1000元,个税纳税人口就减少一半多,从占职工人数的28%到12%。这个问题如果细细考虑,只能说明目当前中国的劳动者大多收入偏低了,88%的工薪收入不到3000元。
只能说,个税在纠结中一路前行,希望在“十二五”后四年半时间能够顺利把综合税制建立起来,如果“十二五”还看不到综合税制,实在说不过去了 。历经20年,工薪们也快子孙满堂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