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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研稀土:分红激励重在科研收入增长不超40%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作者:曹开虎
2011年08月03日01:35

  “上半年,我们已经将分红的激励方案报给了国务院国资委,我们内部分红激励最高的增长是40%。”北京有色金属研究总院旗下有研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有研稀土”)一位高层昨天告诉《第一财经日报》。

  近日,中央企业分红权激励试点工作正式启动,首批试

点的两家企业分别为有研稀土和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旗下航天恒星科技有限公司。

  有研稀土上述高层表示,公司的分红权激励主要是针对科研人员,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并没有纳入这次分红激励考核范围,不过高层也有自己的考核体系。

  该公司一位科研人员昨天告诉本报:“目前公司给科研人员的待遇远远低于行业平均水平,所以很难留住人才。目前国家正在大力鼓励研发各种稀土技术,市场上的公司也都在高薪挖科研人员。”

  国务院国资委副主任邵宁表示,两家企业的激励方案实施后,核心岗位的科研人员收入水平平均可提高30%以上,能够实现有效激励,同时一般员工也不会出现大的不平衡,符合中央企业实际和接受水平。

  据有研稀土上述高层介绍,公司科研人员收入增长是根据公司的利润总额和利润增加值来算的,“当年公司的利润水平必须在过去3年平均利润值以上,如果达不到,所有人当年都拿不到分红,如果达到了,每个岗位也有所不同。这不仅是个人行为,也是一个团队的行为。”

  上述高层管理人士认为,虽然此次分红激励的收入增长幅度并不太大,但是比以前已经好了很多,有利于留住人才。

  科研类央企目前在整个央企的盘子中资产规模普遍较小,每年的收入增长也很缓慢,最近几年逐渐成为大型央企兼并重组的对象。国资委也一度鼓励科研类央企纳入与之相关的实业类央企之下。据了解,中国铝业公司、中国钢研集团等企业都曾试图重组北京有色金属研究总院。

  为了推动央企改革,国资委曾经试图实施股权激励,但是因为现阶段在非上市企业实施股权激励,涉及国有股权转让定价、股权分配等敏感问题,以及多年积累的科研成果产权归属问题、激励对象固化后带来的问题等,并没有推行下去。

  “由于之前做过的股权激励效果有争议,因此我们退而研究考虑分红权激励。”邵宁说,“从前一阶段与企业的交流情况来看,企业对于分红权激励的认识比较一致,认为分红权激励是一种利益分享制,与岗位挂钩,可以把激励对象的利益和股东的利益有机结合起来,能够实现有效激励,开展分红权激励的积极性也很高。”

  邵宁表示,在这次激励试点工作中,国资委试图设计一种更加适合中央企业实际的激励模式,这就是,选择了分红权激励而不是股权激励,选择的激励对象是岗位而不是具体员工,选择了业绩增量而不是业绩存量。

  有研稀土采用了当年净利润额与净利润增加额作为计提总额,且当年净利润增加额比例超过计提总额的一半。航天恒星和有研稀土的科研类岗位和激励额度占比均达到90%以上,其余岗位也均为与科研成果转化密切相关的经营管理岗位。

  不过,邵宁认为,这种比例对其他企业是不是合适,之后的试点过程中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他说,企业的发展需要多种要素合力作用,仅靠研发一种要素是不行的,企业行业特点不同,所需的要素组合也不同,每个企业的激励比重和构成也应该有所差异。例如做卫星的企业,客户主要是政府,营销的要素贡献相对就低;如果企业是做消费品的,营销的要素需要激励的比例就高。

(责任编辑:谢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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