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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定富:切实维护保险消费者利益

来源: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作者:卢晓平
2011年08月03日02:20

  近日,中国保监会主席吴定富在江西调研时指出,“十二五”时期保险业仍处于一个快速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保险监管要引领和促进保险业科学发展,切实维护保险消费者利益,服务好地方经济建设、社会建设和民生建设。

  我国当前的保险深度不到世界平均水平的1/2,保险密度仅为世界平均水平的1/5,保险业发展不能满足经济社会发展的迫切需要。“十二五”期间,经济总量的持续增长将带动保险市场容量进一步扩大,保险业空间广阔,潜力巨大。但同时,我国保险业发展仍处于初级阶段,保险市场、保险公司、保险监管和保险消费者都还不够成熟。

  吴定富坦言,在这个阶段,抓住战略机遇期,促进行业科学发展的责任,很大程度将落在监管者身上。保监会和地方保监局要认真总结“十一五”时期的经验教训,继续改进和完善偿付能力、公司治理和市场行为监管。以制度建设为重点,强化制度执行力,通过依法监管、科学监管、有效监管,引导消费者理性消费,经营者理性经营,进而推动行业理性发展、可持续发展。

  另悉,中国保监会党委委员、主席助理陈文辉赴内蒙古、西藏两地调研时指出,保险监管干部要始终牢记使命、明确形势、认清风险、广开思路,将保护消费者权益作为监管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陈文辉指出,消费者保护是一项系统工程,要把包括产品设计、销售、服务、理赔等在内的保险经营全过程纳入消费者保护的范畴。在产品设计上,要使保险产品能够切实满足消费者的真实需求;在销售上,要着力打击各类销售误导行为;在服务上,要狠抓有关服务规范的落实,着力提升服务水平;在理赔上,要促使市场主体不断增强消费者意识,重点解决“门难进,脸难看”的问题。

  陈文辉反复强调,保护消费者权益是保险监管的根本职责。总书记在“七一”讲话中指出,来自人民、植根人民、服务人民,是党永远立于不败之地的根本。保险监管干部必须始终把人民利益放在第一位。同时,要促使市场主体增强消费者保护的观念,监督其履行消费者保护的责任。

(责任编辑:谢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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