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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万亿人民币套利冲动 跨境回流央行堵疏并举

来源:21世纪网-《21世纪经济报道》 作者:徐永
2011年08月04日02:45
  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出去的人民币,其中一部分竟然成为套利资金回流,央行日前“窗口指导”了境内企业向境外银行借款业务。

  不过,另一方面,央行8月1日的会议,明确提出全面放开之前处于试点阶段的人民币FDI(外商直接投资人民币结算业务),又扩充了境外人民币的 新投资渠道。

  “央行并不是要完全封堵资本项下的境外人民币回流渠道,反而是在不断扩充可投资的领域,但是对于套利行为,严厉禁止。”中国银行战略发展部的博士后李建军认为。

  分类监管

  “企业贸易项下的境外人民币融资目前没有受影响,境外人民币代付、内保外贷业务等都正常开展。”上海一家银行国际业务部相关人士告诉记者,这几天陆续有一些企业客户向其咨询业务是否正常,但这些业务目前并未遭禁。

  2009年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开展以来,已有超过1万亿的人民币通过贸易方式流到了境外,但只有很少比例的资金通过出口收人民币业务回流,境外人民币的使用和回流渠道一直备受市场关注。

  据了解,除了投资香港的人民币债券、存款等渠道外,由于境内外利差存在,一部分资金通过借贷方式,间接在被境内企业或境内企业的境外平台使用。

  比如人民币的境外代付(境内实体借款,境外银行代付)和内保外贷(境外实体借款,境外银行放款)等。

  “这些借贷方式都是贸易项下的,资金很难进入国内企业的账户,进口代付业务是直接付给了境外出口商,内保外贷的资金如果要进入境内母公司,也需要向海关提供关税单,接受检查。“该国际业务部人士介绍。

  因此,央行对这部分融资行为并未禁止。在7月12日出台的相关通知中,还将人民币项下的这些远期信用证、海外代付、协议付款、预收延付等业务都没有纳入外债额度管理。

  但资本项下的一些借款行为,央行的态度则大不相同。

  该人士介绍,此前境内企业向境外银行、境外母公司、无股权关系的企业借款,都纳入外债额度管理,外币的外债需要报外管局审批,目前人民币的外债则是双头管理,需要外管局和人民银行同时批准。

  但人民币的这类借款业务一直并未明确是否纳入外债,因此不少银行打擦边球,将向境外银行借款这一业务视作非外债业务,只向外管局报批,引发央行此次出手。

  “向股东和企业借款是受外商投资企业的投注差限制的,而向境外银行借款这部分,则一般用于流动资金用途,不像贸易项下的业务那样资金用途受到监管,套利行为很容易发生。”该国际业务人士认为,特别是若套利资金流入加速,对境内的货币政策影响更大。今年6月份香港地区的单月人民币存款新增骤降至年初水平的1/10,就与大量人民币流入到境内有关。

  堵疏并行

  境外人民币对内的借贷行为,除了在贸易项下和资本项下分类监管外,本身人民币资本项下的流入,央行也是堵疏并行。

  去年年底,央行发文准许一些参与跨境业务的境外机构将人民币投资到境内的债券市场,之后,又试点了人民币的FDI,另外,向境外母公司、没有股权关系的企业借款等,目前经过审批之后也可以正常开展。

  李建军认为,在人民币贸易和资本项下的流出、流入问题上,贸易项下是全面放开的,但一直存在流出、流入不对称的问题,资本项下,从央行此次的措施来看,央行是要将资本项下的流动与真实背景的业务支撑起来,拒绝套利。

  目前有学者指出,在试点两年后,人民币跨境业务的在贸易和资本领域,流出和流入问题上需要重新审视。

  比如流出上,除了贸易项下流出外,央行还鼓励人民币的境外直投以及银行在境外项目的人民币融资。

  “在流入问题上,人民币国际化当然是希望人民币在境外流转,而不是回到境内,但是境内一定要准备好投资渠道,让市场可选择,想进来的时候有去处。”李建军告诉记者,央行放开人民币FDI等业务,值得肯定。

  不过,人民币回流伴生的套利行为确实在引发市场高度关注。

  比如,浙江今年就有不少企业将从境外借入的人民币高利转贷给其他企业,另外,非人民币的美元套利资金,进入借贷市场等。

  一位私募此前主要是介绍国内的高净值人群去美国投资房地产,以及介绍美元资金进入国内投资,她介绍,非房市股市的一些转贷投资,确实成为近期客户关注的焦点,利率的变动也很大。
(责任编辑:谢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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