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O在即的陕西煤业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陕煤集团)正遭遇一场违建风波,旗下子公司黄陵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黄陵矿业)下属项目——黄陵2×300兆瓦煤矸石电厂工程(以下简称黄陵电厂项目)在尚未取得土地审批和环评手续的情况下就开工建设,被国家环保部西北督察中心紧急叫停。
对陕煤集团而言,黄陵电厂违建项目是否会对其如火如荼的IPO进程产生负面影响?黄陵矿业党委工作部一位不愿具名的负责人予以否认,表示黄陵电厂项目不在上市资产范围内。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获得的一份《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上市环境保护核查技术报告》印证了上述负责人的说法。该报告显示,黄陵矿业下属的一、二号煤矿在上市环保核查范围内,违建电厂则只是二号煤矿的配套工程。
违建近两年被叫停
“违建”,是黄陵矿业党委工作部这位负责人不愿提及的话题,在他看来,黄陵电厂的停工是由于手续方面有些瑕疵。“我们正在补办相关手续,很快就会下来。”他说。
黄陵电厂的停工与国家环保部西北督察中心的一次督察行动有很大关系。“由于该项目尚未进行环评就已开工建设,2010年11月,国家环保部西北督察中心实地查看后,要求黄陵电厂项目立即停止施工,并罚款20万元。”黄陵县环境监察大队副大队长孙小龙对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
记者了解到,黄陵电厂项目不仅仅遭遇了国家环保部的处罚。早在2010年7月5日,由于黄陵电厂尚未取得土地审批手续就开工了,黄陵县国土局对其下发了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停止违法用地行为,限期办理用地审批手续,并处以罚款251万元。
然而,直到现在,其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手续仍未能获批。“从耕地转让到建设用地转换的手续,我们刚报到延安市国土局,正在等候审批。”黄陵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段国斌透露。
公开信息显示,黄陵电厂于2008年12月16日举行了开工奠基仪式。若按该时间推算,截至国家环保部叫停为止,黄陵电厂项目违法开工近两年时间。而该项目的立项、土地预审、项目建设用地备案等手续,均为开工奠基仪式之后才取得。
一份文号为“陕发改煤电函[2009]395号”的文件显示,陕西省发改委同意在黄陵一、二号煤矿附近建设煤矸石发电厂,可以进行前期工作,完善项目的建设方案。而另一份文号为 “陕发改煤电[2010]1238号”的文件显示,黄陵电厂项目建设用地经陕西省发改委备案,项目选址为双龙镇西峪村,规划用途为工业用地,拟以出让方式供地。
事实上,在多方手续尚不齐全的情况下,黄陵电厂就已开始基建。公司网站显示,2010年3月15日,黄陵电厂烟囱施工建设开挖土方,到了11月30日,烟囱筒壁已顺利施工到顶。
近200亩耕地被占
从西峪村公路上望去,黄陵电厂主厂房的框架已基本成型,配套的烟囱笔直伸向天空,部分施工机械散落在简易房门口……
“黄陵电厂没有占用之前,公路沿线基本上都是耕地,种着玉米或果树。”在附近经营小卖部的一位村民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说。
这是黄陵县双龙镇一个普通的行政村,也是黄陵电厂项目所在地,黄陵矿业的一、二号煤矿离该村不远。村子周围群山环抱,沿河道而下,有一片平地,对黄陵矿业而言,这是附近最理想的一处工厂用地。
“村子里一共是70户人家,300多口人。电厂征用之前,耕地一共是700亩,几次征用下来,耕地基本上都没了。”上述村民透露,村里唯一没有被征用的土地,只剩下黄陵矿业运煤专线以内的一部分耕地,只有几十亩。而关于征地补偿的问题,他说,土地征用后,只给了青苗补偿费,大概一亩地补偿2万元。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得到的黄陵县国土资源局给延安市国土资源局上报的文号为“黄国土资字[2011]24号”的文件显示,针对黄陵矿业2300mw综合电厂建设项目,黄陵县人民政府拟进行土地征收,申请用地面积496.584亩,土地征收面积332.3865亩。
根据黄陵县国土局的行政处罚决定,黄陵电厂项目违法占用土地188.51亩。然而黄陵电厂实际征用西峪村土地近500亩,这之间存在300多亩的缺口。对于这一疑问,黄陵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段国斌表示,188.51亩是对黄陵电厂房屋、烟囱等主体工程施工范围的测量数据。
“2009年2月份左右,陕西省国土资源厅通过了黄陵矿业煤矸石电厂项目建设用地的预审,预审面积为480亩,可以前期进行改河、改路和地质勘探工程,但是不允许进行主体工程建筑施工。”段国斌说,土地预审通过之后,黄陵县国土资源局只能判定其进行主体施工的188.51亩土地是违法占地。
违建项目不在上市范围
对正在谋划IPO的陕煤集团而言,黄陵电厂项目遭遇的行政处罚是否会对其上市产生负面效应?
资料显示,黄陵电厂项目总投资30亿元,为国内最大的煤矸石发电机组。项目建成后,每年可消耗黄陵矿业二号煤矿产出的低热值煤矸石、煤泥、中煤260万吨,年产值将达10亿元,将成为延安南部电网的电源支撑点。
对黄陵电厂矿业集团煤矸石发电公司是否装入上市公司资产内的问题,上述党委工作部人士表示,“黄陵矿业的主体是在上市范围内,但电厂项目并未装入其中,纳入上市范围内的资产主要集中于煤矿和铁路等方面。”
《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上市环境保护核查技术报告》显示,黄陵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作为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被纳入上市环保核查范围之内,而黄陵矿业下属的陕西康兴科工贸有限公司、黄陵一、二号煤矿都在上市环保核查范围内。
不过,据黄陵矿业公开资料,上述违建电厂仅为黄陵二号煤矿的配套工程。陕西证券业人士表示,虽然黄陵电厂项目未在上市范围内,但是其子公司出现违法占地近200亩的事情,对陕煤集团的IPO进程有不利影响。“这么大的一个企业,被曝出违法占地近200亩,会让人怀疑其公司管理层的治理能力和风险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