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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千万元家政补贴疑问:21家企业名单先上报后公示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作者:徐杰
2011年08月09日05:23

  编者按

  最近频发的“眼球事件”,比如温州动车事件、郭美美事件等,让舆论的焦点聚向了个别政府部门。公共政策专家陈潭分析指出,对于这类事件,如果政府有关部门避而不宣、模棱两可、暗箱操作,那只会放大事件的负面效果,阻碍及时、正确、有效地解决问题。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府服务的意见》,明确提出政务要“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要“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在浙江宁波,就有一起因有关部门信息公开不够而导致当地家政企业提出质疑的事件。这次事件也提醒我们,政务公开任重而道远。

  每经记者 徐杰 发自浙江宁波

  质疑与回应

  质疑:为何没接收到申报通知?

  回应:采取会审制,只是初步认定

  质疑:一些大企业为何没上榜?

  回应:派单量只是依据之一

  质疑:外地公司怎么也上了榜?

  回应:没有地域要求

  质疑:为何先上报再来公示?

  回应:6月30日前必须上报,时间紧

  在宁波3300多个家政企业中,21家“脱颖而出”,拟被评为财政部、商务部 “家政服务体系建设试点”补贴获得者。

  这笔共计1200万元的政府补贴方案如果通过,这21家企业中,龙头企业最多可获得150万元补贴。

  但此事在当地家政行业引起轩然大波,引起了其他家政企业的不满。他们称,从未收到通知说可以申报补贴,也不明白这21家企业是怎么评选出来的。

  为什么不搞公开评选?这21家企业凭什么入选?为何企业名单在上报备案后才进行公示?一连串的疑问,让其他家政企业提出了强烈质疑。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为此赶赴宁波展开调查。

  晚来的公示名单

  今年5月,财政部、商务部下发《关于2011年开展家政服务体系建设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 《通知》),对家政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城市予以支持,支持标准原则上每个城市不超过1200万元,网络中心不超过300万元,每个大型龙头家政企业不超过150万元,每个中小专业型家政企业不超过30万元,且不超过总投资额的50%。

  7月15日,宁波市贸易局网站上公示了一则《关于2011年开展家政服务体系建设有关问题的通知》,公布了21家拟予以补贴的企业名单。

  “名单公示后,我们才知道有国家补贴这回事。”宁波创业下岗职工综合服务有限公司负责人戴飞雄抱怨。

  这则公示很快在宁波家政企业中传开,多家企业表示:“我们自始至终就没有接到协会以及贸易局的评选通知。”

  昨日,这份名单依然挂在宁波市贸易局的官方网站上。21家企业中,有6家大型龙头企业,和15家中小专业型企业。前者每家可获不高于150万元的财政补助,后者的补助标准则是不高于30万元。

  “这份名单公布的时间比较晚,其他不少城市早在6月中旬就公开了企业参与评选的通知,6月底就公示了拟入选企业名单。”宁波市家政协会一会员公司负责人说,《海南日报》称6月7日就有三亚成为试点城市的通知,6月30日就公布了公示名单。

  同在浙江的金华市,也被纳入试点。6月16日,金华市国内贸易与粮食局就在《金华晚报》公布了《金华市家政服务体系建设实施企业招标公告》,并列出了申报条件、材料以及办法等程序。

  蹊跷的上榜企业

  让戴飞雄不明白的,不仅是许多企业没有收到通知,还在于这入选的21家企业中,竟然没有当地的许多大企业。

  “一些业绩一向较好的企业不在名单内,比如宁波江东益民家政服务有限公司。”戴飞雄对此感到很纳闷。

  对此,宁波市贸易局相关负责人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解释称,名单是根据下发的文件要求,在各地对家政服务企业普查、推荐的基础上,经县(市)区贸易局、财政局初审,并由宁波市家庭服务体系建设项目专家评审组审议通过的。

  还有企业提出:他们公司完全符合补贴标准,并在81890平台上(宁波市家政行业协会网站平台)的业务量大幅度领先部分上榜企业,却未接到通知。81890网站显示,前五名企业推荐派单排行榜上,均无上榜企业。

  “我们也不知情,是由政府部门决定的。”此次国家家政补贴评选专家组组长、宁波家庭服务业协会会长、宁波81890服务中心主任胡道林无奈地说,根据宁波市贸易局的解释,这些派单量只是依据之一,并非唯一标准,不过这些企业可以补充申报。

  让戴飞雄还纳闷的是,在21家企业名单中,出现了大量的物业公司。

  对此,胡道林表示,“我们评审时,要求以家政业企业为主”,但贸易局说这些物业公司的业务范围中也包含家政,符合文件要求。

  名单上的杭州三替服务集团公司,并非宁波本土企业,而且7月才进驻宁波,不具备申报条件。

  胡道林解释说,当时会审时,他也提出过杭州三替是否符合要求,但贸易局表示已向商务部沟通过,该公司符合申报要求。

  对此,宁波市贸易局有关负责人称,杭州三替是国内家政服务 “大鳄”,有带动作用,没有地域要求。

  记者从杭州三替服务集团公司获悉,目前该公司在宁波只有一家门店,正式进驻宁波市是在7月5日。蹊跷的是,公司7月才进驻,但已出现在6月30日的上报名单中。

  昨日,宁波市贸易局相关负责人来电表示,目前公示的名单并不是最终名单,对于不合格的企业将予以剔除。企业要想获得补助,还必须经过最后的项目验收。

  存疑的申报程序

  在操作程序和流程上,此事也存在一些疑点。

  根据宁波市贸易局相关负责人的说法,这份公示名单上的企业,部分来自贸易局的推荐,部分来自于宁波家政协会。“接到文件后,6月9日,贸易局就向各县(市)区、家协下发了《关于开展家庭服务业基本情况调查的情况》,其调查对象为全市家庭服务业相关企业、单位(含个体户)。”

  胡道林却告诉记者,直到7月8日召开专家评审会时,他才看到具体通知。“(公示的名单中)原本一共19家,后来我建议加上两家,一家是宁波家政试点单位,另一家是海曙的一家公司,所以最后公布了21家。”

  另外,根据《通知》的要求,试点城市制定的家政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于6月30日前报送财政部 (经济建设司)和商贸部(财务司、商贸服务司)备案,备案内容包括项目安排以及实施企业、投资额等,未按规定备案的,取消试点资格。也就是说,7月15日才公示的这份名单,按规定在6月30日前就已上报备案。

  但《通知》同时要求,试点工作要坚持市场化运作,试点城市的财政、商务等部门要按照公开、公正、透明原则,招标优秀企业参与试点,项目安排情况必须向社会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方可组织实施,项目实施单位一旦确定不可更改。

  “贸易局以及家政协会对辖区的企业基本情况比较了解,所以推荐了这些符合要求的企业,没有通知其他企业。”宁波市贸易局相关负责人解释,“采取的是会审制,这只是资格的初步认定。”不难发现,宁波市贸易局采取的会审制,与文件中所要求的招标制有差异。

  宁波市贸易局相关负责人称,他们6月9日收到 《通知》,6月30日前必须上报,时间比较紧,宁波市贸易局与财政局联合上报方案,对企业采取会审制。

  由于存在诸多质疑,7月17日,34家家政企业写联名信,要求宁波市家庭服务体系建设项目专家评审组的组织单位宁波市贸易局给出解释。

  随后在7月22日,宁波市贸易局在81890服务网(当地家政行业加盟网)上发了一则《关于补充申报家政服务体系建设项目扶持资金的通知》,通知公开列出了企业申报的条件和程序等。

(责任编辑:姜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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