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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部:开发商哄抬房价最高拟罚3万

来源:中国资本证券网-证券日报 作者:李木子
2011年08月11日06:51

  国务院法制办公室网站昨日对《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修订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本规定申请核定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等级,企业资质共分4级。意见稿明确,房地产开发企业囤积土地、擅自变更容积率、捂盘惜售、哄抬房

价,经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查实,可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与此同时,“限购”积累的影响正逐渐显现,“限价”也加入其中,再加上个人购房贷款优惠取消、贷款审批时间加长,开发商资金回流减速,高息借贷的成本是中小房企无力承受的。专家表示,下半年调控政策将继续从紧,多数开发商的资金链会面临更加严峻的挑战,部分热点城市房价或出现较大范围实质性下跌。

  中原集团研究董事程澐表示,近日虽有万科、龙湖、碧桂园等标杆房企纷纷打折促销加快销售回款,但新房成交量并未出现明显回升。虽然万科在刚刚公布的中报中表示手中现金流充裕,但实施上,上半年万科经历了三轮高息融资的过程。

  链家地产首席分析师张月认为,相比大房企低库存、高成交、高效盘活资金的优势,中小房企受调控影响更加明显,在库存、销售、资金方面承受巨大压力,生存空间受到挤压,虽然近期信贷向中小房企有所倾斜,依然无法从根本上缓解中小房企资金压力,未来降价或成唯一出路。

  另一方面,个人购房者还贷压力也在上升,在贷款利率今年数度提高后,首套房贷的优惠利率也已无处寻觅踪影。 以北京为例,建行方面的房贷新政规定,首套房贷利率实行央行同期基准利率,首付三成,但对信用资质偏低的客户则在基准利率上上浮10%,首付升到四成。中行、农行日前均调整了首套房贷政策,首付已上调至四成,利率在基准利率基础上上浮5%至10%。二套房贷在严格执行首付至少六成的基础上,贷款额度紧张的银行甚至将利率上浮30%。

  不进新建住宅方面开发商降价促销的预期加重,二手房方面,价格下行的迹象也比较明显。

  据北京中原市场研究部对监测样本楼盘的统计显示:2011年7月北京中高档二手商品房成交均价为28257元/平方米,二手商品房买卖领先指数为306点,环比2011年5月下降0.44% ,今年以来连续第四个月下降,调控措施已引导二手住宅市场稳步进入惯性下行通道。

  上海二手房指数办公室最新发布的报告显示,2011年7月,上海二手房指数为2598点,较上月上升1点,环比上涨0.03%,涨幅相比上月缩小0.06个百分点。如此微弱的涨幅可视为走平,市中心的房价率先下跌。

(责任编辑:谢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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