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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国资委”组建倒计时

来源:华夏时报 作者:陈岩鹏
2011年08月13日10:59
  “金融国资委”似乎离我们越来越近了。有消息称,由央行牵头、银监会、证监会和保监会共同参与制定的《金融业发展和改革“十二五”规划》即将上报国务院,《规划》提出成立国务院直属新机构的建议,主张从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剥离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归属金融国 资委。

  “《规划》中有一段关于组建金融国资委的表述。”8月11日,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李曙光接受《华夏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李曙光是筹划单独组建金融国资委的积极推动者。据他透露,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将于今年年底召开,届时,金融国资委筹建的议题将可能会被提交中央进行讨论。

  而本报独家获得的消息是,目前,财政部、国资委、汇金公司等多个部门正在研究草拟组建金融国资委的具体方案,金融国资委的框架方案由财政部编制,而具体的管理细则正在由国资委负责拟定。

  全国金融会议破题

  据了解,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一般5年召开一次,在1997年、2002年底以及2007年初共召开过三次,每次均对中国下一步一系列重大的金融改革政策和方向“定调”,并都推出金融改革及相应的机构改革等重大举措。

  事实上,在2007年初召开的第三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前,如何完善金融国有资本的管理体制就已经成为一个重要课题。曾参与该课题研究的李曙光对本报记者介绍,2006年上半年,由财政部牵头开展了“关于国有金融资本管理体制改革”的调研课题,并希望建立一个专司国有金融资本管理的机构平台,“管人、管事、管资产”,将汇金公司及其旗下的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都纳入其中。

  知情人士称,财政部的真实想法是打算以汇金公司为平台,进而实现“金融国资委”的构想,因为,随着汇金公司金融版图的扩大,以及在“管人、管事、管资产”上的试验,准政府机构汇金公司的角色无疑将继续向“金融国资委”靠拢。

  但这也遭到不少人士的反对。一位国有股份制银行的人士并不赞同组建金融国资委的做法,他认为,金融国资管理改革的方向应该是通过股权进行管理,坚决走市场化的路子,而不是重归行政化管理,现在国有银行由汇金公司管理的模式,摸索了几年,已经接近成功了,“汇金公司行政化是一种倒退。”

  难题还不止这些,如果成立新的金融国资委,权力将如何重新界定和分配也是一个关注的焦点,另外,其他监管机关能不能“退出”也是问题。“财政部当时向中央报了一个方案上去,但未被当期的全国金融工作会议通过。”李曙光说。

  而中投公司2007年9月成立后,财政部通过发行特别国债,以债权换取央行在汇金公司股权的形式,将汇金公司整体并入中投公司,财政部以汇金公司为平台实现“金融国资委”的构想至此搁置。

  “金融国资委”被再次提上探讨议程是在2010年。为筹谋第四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从去年年初开始,由20个部委领衔的15个重大金融课题开始调研,其中一项便是关于改进国有金融资产管理的问题,该项课题由财政部领衔,由中央组织部、中央编办、央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中投公司等参与调研。

  本报记者从知情人士处获悉,财政部、国资委、汇金公司等多个部门目前正在围绕金融国资委如何筹建等课题进行调查研究,金融国资委的框架方案由财政部来做,目前已经拟订完成,具体的管理细则现在正由国资委制定。

  新机构直属国务院

  在国有金融资产的管理模式方面,以前曾经讨论过汇金公司统一管理、成立独立的“金融国资委”以及由财政部金融司行使管理职能的不同可能。

  业内人士普遍认为,在这三种模式中,曾一度倾向于由汇金公司统一管理方案;而成立独立的“金融国资委”成本最高,行政色彩浓厚,但追求利益最大化的职能可以和公共政策的目标相分开;由财政部金融司代行职能,成本最小,但其有行政色彩,且追求利益最大化的职能和财政部本身公共财政职能目标存在冲突。

  “新方案选择了成本最高的模式。”参与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前期调研的一位知情人士告诉本报记者。

  该知情人士透露,按照方案,新机构拟由国务院直属,汇金公司将脱离中投公司归属“金融国资委”;同时,财政部金融司也将被归并进来。这样,以前由汇金公司、财政部金融司以及银监会和央行等机构对于金融企业的管理权限将集中起来统一归并到金融国资委。

  此间亦有消息称,中央高层正在考虑成立一个新的部级机构,管理国有银行和非银行类金融企业,而新机构将对中国大型国有金融机构,包括银行、经纪、保险、信托公司和基金的管理拥有话语权,在政治级别上将高于银行业高层。

  “国务院和中央高层也想通过设立金融国资委,以根治国有金融资本管理体制长期存在的多头管理问题。”上述知情人士说。

  国有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一直处于多头管理的模式中:汇金公司、财政部作为国有资产出资人,派驻董事行使股东权利;财政部负责有关会计、税务、绩效考核方面工作;央行作为国有银行股改的牵头单位,还承担部分监管职责,如反洗钱、外汇头寸等;银监会作为银行监管机构,主要负责业务监管。

  把“模糊”的管理弄清楚,是主张建立“金融国资委”者们的一个重要理由。如果通过设立“金融国资委”,把现在国资委正在推动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改革”借鉴到“金融国资委”的实践中,我国经营性两大类的国有资产真实情况就有望厘清,并为国家财政和国有企业账本的全公开奠定制度上的基础。

  而在此次方案设计的新型国有金融资产管理模式下,各个部门的职能边界将进一步明确。

  上述知情人士透露,在财政部制定的整体方案中,财政部、汇金公司所持中央级国有金融资产划拨至“金融国资委”,央行也将逐步从管理出资人职责及部分金融监管职责中退出,而银监会、保监会及证监会应当从出资人角色中逐步退出,集中行使金融监管职能。尤其是将“三会”的人事权尽快划拨至“金融国资委”。

  作者:陈岩鹏 (来源:华夏时报)
(责任编辑:克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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