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3日,启明星辰(股票代码:002439.SZ)发布半年报。2011上半年启明星辰实现营业总收入1.14亿元,同比增长12.1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2519万元,同比减少14.49%;每股收益为-0.24元。
启明星辰成立于1996年,法人代表王佳,注
册地址是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软件园。启明星辰是网络安全产品、安全管理平台、安全服务与解决方案的提供商。2010年6月23日,启明星辰在深交所中小板正式挂牌上市。随即,有投资者对中国资本证券网提出,启明星辰信披存在问题,母公司财务报表附注中欠款单位四川省电力公司阳光招标代理公司的欠款年限存在前后矛盾,而“河南公安局”竟然也欠款3年多。
据2011年中报,启明星辰其他应收款金额前五名单位中,有2家应收款项年限为3-4年,分别是应收四川省电力公司阳光招标代理公司27万元,应收“河南公安局”20万元。
上述投资者表示,从常识来看,就没有“河南公安局”这样一个单位,要么是河南公安厅,要么是河南某市或某县公安局。
对比2010年中报,启明星辰母公司财务报表附注中,与“河南公安局”相关的单位果然写做“河南省公安厅”,其他应收款(履约保证金)金额却为25万元,更奇怪的是该笔款项年限只是1-2年。
而四川阳光电力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其他应收款(投标保证金)金额虽然为27万元,但是款项年限却仅为1年以内。
上述投资者质疑称,为何2010年款项年限仅为1年以内的,经过了一年,到2011年期限却变成了3-4年?“河南公安局”与“河南省公安厅”的这个应收款是不是同一个单位同一笔帐,为何年限对应不上呢?
8月14日,启明星辰副总经理、董秘潘重予表示,因为私事不方便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