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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铺就三亿局长的发财路

来源:京华时报 作者:李力言
2011年08月15日07:35
  本报特约评论员 李力言

  “三亿局长”案,远不止是一个人的问题,如不深挖“发财路”的铺路者,不反思和堵住煤炭领域的监管漏洞,小官大贪的土壤就不可能真正铲除。

  山西蒲县一个科级的煤炭局长,居然敛财高达3.05亿元,在寸土寸金的北京、海南坐拥房产35处。小官大贪,能到这等规模,也算得上“奇迹”了。日前,郝鹏俊一审被判刑20年。然而,这样的结果并未让人轻松。“三亿局长”进去了,其身后的发财之路,尚遍布警思、疑惑和追问。

  但凡小官大贪,不外乎两种类型:一是位低权轻,油水不稠,但贪墨不懈,日积月累搞“蚁贪”,最后数字也很可观;二是位低而权重,居于关键领域和重要部门,级别虽低,但岗位很紧要,控制着相当大的物资分配权、人事管理权和项目审批权等,因此照样可以狮子大开口地“鲸吞”,而且还不引人注目。郝鹏俊无疑是充分发挥了后一种“优势”。

  郝局长能打下“三亿家业”,主要因为拥有大煤矿这个摇钱树。其发迹史,与其说是得益于煤,不如说是得益于头上的“煤乌纱”。将采矿许可证改头换面、安排越界开采、超限额购买炸药、用公家钱为私家矿埋单等。这些行为能够得逞,无不因为郝鹏俊先后担任一连串与煤矿相关的职务,手中有权,又有权力变现的现实条件。

  然而,光是郝鹏俊自己身上的这把保护伞,显然撑不起规模数亿的贪腐规模,也难以创造多年的“安全纪录”。他毕竟只是个小局长,权力有限,更不可能包打天下。诸如私开煤矿、滥购炸药、逃税、贪污等劣行,除了煤炭部门监管之外,还涉及安监、国土、税务、公安等诸多部门,各有关部门在郝局长的财富王国中又扮演了怎样的角色?

  再者,在郝鹏俊十余年的“创业史”上,国家有关部门一次次对官煤进行整顿,群众的举报也一直不断,但他都能逢凶化吉,处变不惊。究其原因,办案人员透露,郝鹏俊与某些领导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出了问题会有各方面的人出面说情,干扰办案。这些更高更大的保护伞,到底是哪些人?

  因而,“三亿局长”案,远不止是一个人的问题,如不深挖“发财路”的铺路者,不反思和堵住煤炭领域的监管漏洞,小官大贪的土壤就不可能真正铲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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