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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证监局要求上市公司董监事绝不触犯四大禁区

来源:中国证券报 作者:周松林
2011年08月17日04:10

  上海证监局日前举办辖区上市公司董监事培训班,重点就内幕交易综合防控、企业内控基本规范、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并购重组等专题对辖区430余名董事监事进行了培训。

  上海证监局局长张宁强调,上市公司董事、监事,要充分认识上市公司在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的重要作用,科学把握“十二五”时期上市公司发展面临的机遇挑战,有效落实证监会有关上市公司监管重点工作,坚定信心,明确方向,履职尽责,把好规范发展关。一是要重点提高对内幕交易危害性的认识,加强内幕信息管理;二是要贯彻落实《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抓好内控体系建设;三是要进一步推动完善公司治理,解决同业竞争、减少关联交易;四是要进一步推动上市公司利用资本市场实现跨越式发展。尤其是中小板、创业板公司的董监事要加强法律知识学习,对自身应承担的法律责任要有清醒的认识,在公司运作过程中要严守底线,绝不触犯披露虚假信息、操纵股价和内幕交易、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滥用募集资金盲目扩张四大禁区。要将主要精力放在推动公司利用资本市场做专、做精、做优、做强、自主创新,不断提高核心竞争力上,为建设“诚信之板”、“创新之板”做出努力和贡献。

  张宁要求,辖区上市公司董监事在提高履职尽责能力中应加强“五个互动”,即加强与中小投资者、控股股东、中介机构、协会会员、监管部门的互动,增强“五种意识”,即增强诚信合规、勤勉尽责、学习提高、创新开拓、社会责任的意识。

(责任编辑:姜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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