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经记者 黄晟 发自江苏东台
“江苏舜天高新炭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舜天高新)一生产,那气味就能让我们窒息。我们村(东里村八组)的村民因为该公司所造成的污染而患病的人数不断增加,患
癌症的人也呈年轻化的趋势。”
针对村民反映的上述情况,江苏东台市
环境保护局相关负责人近日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舜天高新的环评及“三同时”(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验收目前已经通过。”当记者到达东里村八组的中心居民区时,还能不时闻到刺鼻臭味的气味(二氧化硫)。通过记者的调查发现,该项目是在投产后再才进行的环评。资料显示:舜天高新是由江苏舜天(600287,SH)的大股东江苏舜天国际集团有限公司旗下中国有色金属进出口江苏公司与江苏亚飞炭素有限公司于2008年8月合资建设的企业。
二氧化硫排放据称已达标
在《每日经济新闻》记者的调查过程中,有东里村八组的村民反映,几年来与舜天高新相邻的几个村约有30人感染呼吸道疾病,部分村民相继死去。此外,村里还不断出现癌症、慢性支气管炎、肺气肿等病症。村民们将源头指向了舜天高新的污染,并认为“舜天高新根本没有按环保部门的要求进行环评,没有通过环保部门的‘三同时’验收”。
对此,东台市环境保护局负责舜天高新等企业监管的何良志所长表示:舜天高新的环评及“三同时”验收都已经通过,村民反映的问题是老问题,现在该企业的环保已经达到相关要求。虽然还不时有刺鼻难闻的味道排出,但不代表该企业就是违法排放。“二氧化硫排放有个标准,达标就行了。”
但记者从东台市环境保护局提供的资料上了解到,舜天高新环保 “三同时”验收通过的时间为2010年12月,晚于公司2009年正式投产的时间。对于这种“先上车后补票”的情况,东台市环境保护局法制宣传科赵科长表示:这种情况可以理解,在地方上也比较普遍。舜天高新是市里的一个重点扶持企业,给点“方便”也算正常。
百米防护距离被指形同虚设
在东台市环境监测网站上,记者发现,江苏舜天高新炭材有限公司2008年批建时的环保测评显示,企业生产过程中 “排放的废气可能对周围环境空气造成不良影响,生活污水、固体废物对环境的影响以及设备运转噪声可能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但企业对此也有“防治、控制和治(管)理的投入和措施”,公示结论说“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本项目在拟建厂址建设是可行的”。
另外,记者注意到东台市环境保护局一份落款时间为2010年12月的《江苏舜天高新碳材有限公司环保“三同时”竣工验收》中称:“要求项目100米卫生防护距离内的环境敏感目标,必须于本项目试生产前搬迁完毕”。
但村民程耀华的房子与舜天高新之间仅一路之隔,相距不到50米,“房子与舜天高新工厂之间的一些树都开始枯死了。”程耀华说,之前自己曾疑似因为吸入过多“二氧化硫”而住院治疗过,“一有气味喉咙就发干,就要不断喝水,在东里村这样的情况非常普遍。舜天高新与居民点距离最近的只有30米左右,距离333省道还不到30米,不知这样的规划是如何出台的?”
当记者问起舜天高新厂房与居民区为何如此接近时,何良志称规划局当时有报告书,他不清楚相关情况。
而当村民要求调阅舜天高新的环评报告时,有关部门回复称,“由于环评报告书涉及舜天高新的商业机密,因此不便满足村民的上述要求。”
公司称可接近零污染排放
在项目建设之初,舜天高新曾表示,公司借鉴了国内外的先进经验,可以保证污染排放达标,也曾承诺将达到接近零排放的标准。舜天高新总经理助理张小荣对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村民们反映的污染以前的确存在,但那只是在两年前的试生产阶段,目前企业按环保部门的要求进行了整改,公司的排放物已经能够达到国家的检测标准,并通过了环保部门的“三同时验收”。“公司目前的排放不能称作是零污染,但如果能从原材料含硫上把关,同时充分使用最先进的控污设施,是能够接近零污染排放的。”
不过,何良志对此表示质疑,认为舜天高新应该是重污染高耗能企业,不太可能接近“零污染”。
“要说一点儿污染都没有,对村民没有影响是不现实的,但公司每年都给村民一些慰问金算是补偿。”舜天高新总经理王宏章告诉记者。而当记者提及东里村村民认为300多亩麦地和水稻因遭受舜天高新污染而减产一事时,王宏章表示农作物因污染受灾是事实,但公司已经进行了补偿。
对于王宏章的解释,村民们表示,舜天高新对受损农作物的补偿并没有到位,“舜天高新提到的补偿是租用村民土地给的租金。”
律师:企业应承担举证责任
舜天高新2009年6月正式投产,其石墨制品以及低硫低氮增炭剂年生产能力达到3万吨以上,是国家鼓励、支持的新型能源产业。据环境保护部华东环境保护督查中心一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石墨行业在污控方面目前还没有一个明确的行业标准。
在今年6月5日世界环境日,江苏省的南京、盐城(东台市隶属盐城市)空气质量在全省“垫底”仅达到国家三级标准,罪魁祸首就是可吸入颗粒物。
对于村民们反映不断有人“生怪病”的情况, 相关部门在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时称,村民们所患癌症、慢性支气管炎、肺气肿等病的诱因十分复杂,在没有科学的鉴定结果之前,还难以断定是否与舜天高新有关,也缺乏相应的依据。
对此江苏朗宁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王芳向记者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相关规定,国家对污染环境这一特殊侵权行为的举证责任是分配由污染者承担的,也就是通常所说的“举证责任倒置”。因此,村民所患疾病与“舜天高新”的排污行为是否存在因果关系的举证责任,应当由“舜天高新”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