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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新婚姻法准新人忙“算计”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2011年08月22日09:16
  “谁首付,离婚后房子归谁”、“公婆买房,儿媳没份儿”……近日,婚姻法第三次司法解释中的一些规定引起广泛的热议和争论。

  在一家外企工作的小郭今年25岁,即将在明年与男友走进婚姻殿堂。此前,男方家庭提供了40万元作为在京购房的首付款。得知这一司法解释后,小郭感到很是吃惊,近几天中,她一直都在研究相关政策。

  “我们俩认识一年半,经历过双方家人的激烈反对,走到现在不容易。我俩商量过,男方出钱买房,我家出钱买车。”小郭说,虽然购房首付款将由男友家支付,但以后还贷会由两人共同承担,现在的她“坚决要求房产证也要写上我的名字”。

  对此,丰台法院婚姻家庭案件审判庭庭长刘辉表示,从目前国情来讲,许多父母用半生积蓄为子女购房,是为了让孩子能够更幸福,而婚姻法新解释不仅仅是保护了男方,也同时保护了女方,“女方的家人如果为孩子买房,也同时适用于该法规。”

  刘辉认为,婚姻法新解释的出台有助于调整畸形的婚恋观,也促使女性不要只为了财产而结婚,不要让财产捆绑婚姻,从而树立正确的婚恋观。据《北京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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