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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租房建设 政府应多担当

来源:中国新闻网
2011年08月22日09:50
  根据计划,东莞今年将完成17455套保障房任务,在10月底前全部开工。与其他城市不同的是,东莞将一边倒地全部建设公租房。然而,在已公布的公租房工程项目信息中,高达九成房源为企事业单位配套建设的宿舍、生活楼或生活区,且将保障范围缩小至“定向租赁”。这也意味着,目前的东莞公租房品种较为单一,保障渠道与范围较为狭隘。

  其实,早在8月初,关于东莞逾六成公租房属于企事业单位宿舍的消息不胫而走。东莞市住建局对此回应,公租房项目中含有职工公寓和集体宿舍,这符合国家和省政策的相关要求。如今,根据媒体最新调查,截至今年上半年,东莞公布的公租房基本上分布在企事业单位、厂区、公司的员工宿舍、生活区等,这让“充数”之说甚嚣尘上。

  东莞的做法是否可行?目前,关于公租房建设的相关政策,无论中央政策还是省政府意见,均未明确划定单位宿舍应在公租房项目中占据多大比例,也未规定公租房项目中由政府财政投资的项目应占多大份额。相关政策的不明确,导致如今的公租房建设钻了政策的空子不仅房源单一,更无一套公租房项目完全由政府财政投资,理想的“丰满”与现实的“骨干”对比鲜明。

  原本,公租房建设的目的是提供给买不起经适房又不够廉租房条件的“夹心层”家庭。由于先前竣工的廉租房与经适房均未对人口数量庞大的新莞人开放,因此公租房的建设让新莞人群体翘首以待。然而,如今以企事业单位宿舍组成的公租房,其形式注定无法向全社会人群开放,不属于企业的“夹心层”人群无疑被挤出。

  不仅如此,若供职单位无集体宿舍,低收入者又如何申请其他单位的“公租房”?若公租房为清一色的集体宿舍,又该如何解决家庭的住房问题?如今的局面似乎又倒退回当年“单位”分配的状况一个人能否分配到公租房,要取决于单位的好坏肥瘦;政府原本对市民的普遍责任,异化成了企业对员工的特殊责任,这与经济市场化、劳动力自由流动等原则背道而驰。

  此外,将公租房的建设主体全部推给企业,政府也有推卸责任之嫌。虽然调动企业建设等多因素解决住房矛盾,有其值得肯定的一面,但若在原本由政府主导建设的公租房中,完全斩断财政的支持,多少有些说不过去。从目前来看,企业建设公租房如何获得政策支持,并未明确提及;可以进行合理配比的诸如政府改造成的公租房、租赁回购企业商品房作为公租房等,也难觅踪迹。

  更深层次讲,企业自建的公租房,还将面临未来产权归属争议。其土地获得方式,注定了只能短暂“救火”,公租房建设的主体还需回归政府。而且,这些具有自建房资格的企业,往往是拥有土地并且效益较好的大型企业,那么“弱小”企业的员工住房福利又该如何保障?这种做法可能会造成社会不公。政府将建设任务全推给企业,一定程度上违背了公平原则。

  毕竟,公租房本身的属性,就是地方政府利用地方财政解决低收入人群的住房问题。政府若不回归为公租房建设主体,至少在两个层面上推卸了责任:首先推卸了向无单位的“夹心层”人群提供保障房的责任;其次,推卸了建设真正合理的保障房供应体系的责任。而在东莞房价节节攀高的当下,住房保障问题的普遍性与有效性不容忽视,政府必须“该出手时就出手”!

  南方日报记者 朱晋 (来源:南方日报)
(责任编辑:姜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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