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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成基金否认员工违规购买专户产品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2011年08月23日04:08

  王艳伟 偶晓敏

  日前,有人以大成基金员工的名义在网上发布了一封举报信,称包括大成基金总经理王颢在内的十多名高管违规购买大成旗下的专户产品。而大成基金相关人士8月22日对《第一财经日报》记者表示,该文陈述事情不实,属造谣行为,大成基金已向监管机构报告此事,并将保留追究造谣者法律责任的权利。

  在这封名为《举报大成基金总经理王颢违规欺诈行为》的举报信中,作者自称是大成基金公司的一名员工。他表示,大成基金发行“大成景瑞3号灵活配置3期专户产品(098033)”时,在公司总经理王颢的号召下,全公司上下发起认购此专户产品的违规活动,市场销售部门和大成基金公司高管领导们全部参与,他们以子女、妻子、丈夫或其他亲戚的名义分别购买了100万元以上此产品。该举报信还列举了参与购买该专户的主要人员和购买金额,包括总经理王颢购买400万元、副总刘彩晖购买100万元、副总肖冰购买100万元等,总共列出11人,合计购买金额为1400万元。举报信称,大成基金严重违反了证监会关于基金公司内部员工不得参与申购此类产品的法律规定。

  而大成基金人士称上述内容不实,大成基金严格遵守公司员工不参与申购专户产品的规定,已向监管机构报告此事。

  基金公司员工究竟能否购买本公司发行的专户产品?深圳另一家合资基金公司专户投资经理也称公司内部有类似规定,但员工家属是可以购买的。

  对此,本报记者查阅了2009年实施的《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点办法》(中国证监会令第51号)和《关于基金管理公司开展特定多个客户资产管理业务有关问题的规定》,发现其中并没有基金公司员工不得购买本公司专户产品的规定。

  此外,证监会相关法律表明,基金公司对投资管理人员的行为规范有界定权。《基金管理公司投资管理人员管理指导意见》第二十三条显示:“公司应当建立有关投资管理人员个人利益冲突的管理制度,加强对投资管理人员直系亲属投资等可能导致个人利益冲突行为的管理。”此意见说明,对于基金公司投资管理人员直系亲属投资行为的管理,可由各个基金公司自行设定规则。

  另一家基金公司市场部人士称,其所在的公司员工也有人以家属名义购买过专户产品,但这表明员工对自己公司产品的信心。此外,专户产品都有严格的封闭期规定,提前赎回需支付高额费用,而且内部员工在专户产品的投资操作方面也并没有特别的信息优势,因此也无法短炒套利。

(责任编辑:王洪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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