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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清算所9月1日起开办短融登记托管结算业务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2011年08月24日01:22
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自2011年9月1日起,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上海清算所”)将开办短期融资券的登记托管结算业务,此前一直由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中债公司”)开办短融业务。

  上海清算所昨天发出的公告显示,短期融资券发行人应在发行前与上海清算所签订《发行人服务协议》,开立发行人账户。公告还具体说明了相关的交易结算、付息兑付、信息披露等操作事宜。

  “9月1日后新发的短融,如果没有在清算所开户的话,将不能进行交易。原有的短融仍然在中债公司登记托管,维持不变。这里的9月1日是指在9月2日为确权日的短融发行。”一位银行间市场交易员解释称。

  一些交易员对此表示不解:“通知一出,许多机构忙得团团转。这样比较麻烦,应该大一统,集中在一个地方。”

  有市场人士指出,此项改革属技术层面,对市场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但可能预示未来将有更多种类的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转至上海清算所。目前,银行间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包括企业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和超短期融资券。

  据交易员透露,“先是有短融,后来出现超短融,现在它们都托管到清算所了,估计以后除国债以外的其他债券将都由清算所托管、结算。”

  上海清算所成立于2010年11月28日,由中国外汇交易中心、中债公司、中国印钞造币总公司、中国金币总公司等四家单位共同发起设立。目前在上海清算所开办的主要品种包括超短融、信用风险缓释合约和非公开定向融资工具。

  “清算所是央行主导成立的,目的在于推动债市创新产品和衍生品的发展。”中债公司一位内部人士向记者介绍,上海清算所成立以后,承接了超短融的登记托管结算,不过当前超短融发行与交易都不多,生意非常清淡。
(责任编辑:王洪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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