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众的不满,除因当下整体税负较重之外,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收税不确定感”。
这几天“月饼税”和“房产证加名征税”成为热点。有评论说,这是见缝插针,与民争利;税务部门则说,民众不必大惊小怪员工福利须纳税,国税局的文件早已明确;至于多个城市对房产证加名征契税,做法也“合乎国家相关规定和法律条文”。
既然能找到法律依据,人家这税似乎也就收的合理。而民众持有不满,除了当下整体税负较重、纳税人享受权益不足之外,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因就是“收税不确定感”大家不知道,到底在哪些环节“有些部门”还可以见缝插针地坐地收税;可不可以收税、按怎样的比例收,解释权又到底在谁手里。
南京推“房产证加名税”,比例3%,舆论哗然;武汉征税比例是4%,也“合法合理”;国税总局虽称短期内不会推广,可眼睁睁看着人家高比例地开收了,相互效仿,又能奈何?“月饼税”也一样,1998年就“可以收”,但税务部门一直以来都没怎么征税,一直到了2009年经济危机背景下财政“钱紧”,税务总局和财政部各自下发了一份文件正式开收……收,还是不收,这成了一个具有可塑性的选题。
税收,是一项须严肃对待的公共事务。谁可以被授权、该怎么确定收税范围、怎样监督使用、怎样向纳税人负责,都是一连串需要理清楚、讲明白、宣讲透明的重要命题,大家不能容忍它神神秘秘地被视为专业性机构的专业性行为可以被选择性使用,可以被选择性解释。
税收需要公共伦理,需要有公平的游戏规则,如果过多的征税权掌握在财政部门、税务部门和地方政府手里,结果可能必然是“见缝插针”,必然是“能征则征”。
收税不是拉扯“猴皮筋”,明确的税收政策,尽量让利于民,给民众一个弹性的生活空间;而不是弹性的税收条款,总是与民争利,不断挤压民众的生活空间唯有如此,纳税人的尊严与权利,才可以被充分保障。
毕诗成(媒体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