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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志强称月饼税是恶法 即使合法也应改掉

来源:中国经济网 作者:段绍国
2011年08月31日09:59
任志强 资料图
任志强 资料图

  中国经济网北京8月30日讯(记者 段绍国)近日,一些媒体陆续报道,按照《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各公司中秋节所发放的月饼确实在缴税范围内,需要将月饼的市场价值加入到员工的工资内,然后按照工资标准的个税进行扣除。被称为“趁火打劫”的“加名税”热度还未退去,“月饼税”又频惹争议,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人们开始谈“税”色变。任志强的“炮筒”这次对准了“月饼税”,他在微博中直言“月饼税”即使合法也应改掉。

  

  “月饼税”到底合不合法?

  面对争议,税务部门表示:公司所发属于“实物”形式的个人收入,按照我国税法相关要求,都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由于普通消费者对税法原则不清楚,导致很多人无法接受这样的事实。其实,税务部门只是依法征收,而且已经征收多年了。”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副院长刘桓说,“月饼征税法理上并没有错”。

  针对“月饼税”“合法说”,任志强在微博中这样写道:“如果是恶法,合法也应改掉。如果是不合法就更是恶税了。为啥不说三千五以下的免收呢?”

  "月饼税’之类税收的出现,其实反映出税收见缝插针的趋势,而且这种见缝插针征税的对象是普通民众。”网友“起早贪黑的美臣君”说道,“我国个税流失确实比较严重,对于灰色收入更是由于技术上的困难而长期无法从税收上建立起管理机制。”

  税法要执行也要体现人文关怀

  很多网友表示,中秋节期间赠送月饼,已经成了一项节日传统。但有调查表明,大部分月饼转送来转送去,成了不少职工的“人情负担”,很多人节日期间真正吃不了一块半块的月饼。从这个意义上讲,谁也不愿为单位派发的月饼买个人税收的“税单”。因此,人们才会对发月饼也收税的事在感情上难以接受。

  网友“陈小擅”就说道:“中秋,是中国人庆祝一家团圆的日子。很多单位发一盒月饼,很让人感到温暖,但是,政府来收这个税,是不是太……?”

  网民“夏天”指出,如果生活用品税负过重,必然会挤压普通民众的日常消费。如此一来,月饼销售市场可能萎缩,相关就业岗位也被削减,这么多负面效应,税务部门不可不正视。

  “如果发月饼和发过节费都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话,那我还是希望单位发给我过节费,不要月饼”,外企白领小李抱怨说,“现在的月饼一小盒只有几块,售价两三百元,太不值,还是发放现金或者购物卡较为实惠。”

  缴税的只是少数 "月饼税"剑指隐性福利

  尽管所谓“月饼税”是法律规定,但事实上,员工被缴纳“月饼税”的只是少数。一位中经网友细心地指出:“根据最新修订的个人所得税法,如果企业在8月31日以后给职工发放的‘月饼+工资’价值总额在减去‘三险一金’之后不到3500元,将被免除‘月饼税’。现在很多网友不看清规定就人云亦云,大多数职工根本就用不着交这税。”

  网友“胡克001”也支持“月饼税”:“月饼只是象征,属于工资以外的隐形收入。如果隐形收入您不希望上税,那别人也会跟您一样希望,对不对?可您想过没有,有的人的福利不是这些,是车,是房子……”网友“舒圣祥”也表达了同样的态度:“说白了,税务机关征收‘月饼税’意在堵住逃税漏洞,而不是要开辟额外财源,它实际指向的是那些通过类似补贴名义以达到避税逃税目的之高收入阶层。”

(责任编辑:姜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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