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今日(9月1日)起,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将全面实施,届时,月收入低于3500元(扣除“三险一金”后)的工薪族不用再缴纳个税。
据财政部发布的数字,受此影响,全国工薪所得纳税人占全部工薪收入人群的比重将由目前的28%下降到8%以下,从而使个税纳税人数由现在的约8400万锐减至约2400万。其中,北上广深等发达地区告别个税的绝对人数尤其庞大。
中金公司首席经济学家彭文生认为,提高免税额会对消费起到促进作用,但与普遍的预期有所不同的是,它对通货膨胀不会起到推波助澜的作用。
“个税调整加剧通胀”不能成立
新个税法实施后,最大的变化在于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减除费用标准由每月2000元提高到3500元。3500元指的是扣除“三险一金”后的到手工资,这意味着工资收入在4000元左右的职工大多能免交个税。
国家税务总局相关负责人日前表示,纳税人2011年9月1日(含)以后实际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应适用税法修改后的减除费用标准和税率表来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而纳税人2011年9月1日前实际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无论税款是否在2011年9月1日以后由扣缴义务人申报入库,均应适用税法修改前的减除费用标准和税率表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8月工资9月发放是否能够按新个税方案征税?河北某地税人士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实际取得”是指员工实际收到工资的时间,而不是会计账务处理时间。相关税务人士表示,8月份的工资在9月1日以后发放,也会按照新政收缴个税。
以市民张先生为例,8月份扣除三险一金和通讯补贴后,工资为8000元。如果公司8月31日发工资,就应按现行个税标准执行:扣除2000元免征额,其应缴税部分为6000元,对应税率为20%,速算扣除数为375元,其实际应缴个税为825元。但如果张先生的工资在9月1日发放,则按新个税法扣税:扣除3500元免征额,应缴部分为4500元,对应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为105元,应缴纳个税345元。
目前我国通胀水平已经连续两个月维持在6%以上,有人担心,工薪族个税负担减轻后,会促进消费进而拉动通胀,但专家均称这一说法过于表面。
中金公司首席经济学家彭文生认为,提高免税额虽然会对消费起到促进作用,但不会起到推高通货膨胀水平的作用。原因主要是税后收入增加能够激励劳动力劳动的积极性,推动劳动力的供给,降低劳动成本,进而控制当前由于工资上涨导致的成本上升带来的通胀压力。
财税专家李文海也表示,如果通胀源于供少于求,属于需求拉动型,则收入增加引发的需求增加必然会进一步加剧供不应求局面,进而推升物价水平。但当前我国通胀的成因更多地呈现出成本推动、输入性因素和供求结构错配相结合的综合性特征,需求拉动并不明显,因此提高个税起征点不会助推通胀水平。
过半工薪族将告别个税
新个税法实施以后,最显而易见的受益者就是工薪族。来自各地税务部门的统计显示,我国几乎所有省市因新个税法而告别个税的工薪族都要超过半数,经济相对落后地区比例更大。
以陕西省为例,据统计,该省个人所得税纳税面将由31.4%下降到7.5%,纳税人数由246万人降到58.75万人,将有187.25万人免缴个税,免税人数比例达到76%。
相比之下,北京、上海、深圳等发达城市虽然免税人群比例不及陕西等地,但绝对数量较为庞大,都超过了100万人。
8月30日上午,北京市地方税务局组织召开了贯彻实施修改后个人所得税法新闻发布会。据悉,此次实施修改后的个人所得税法,将惠及北京市470万纳税人,工薪阶层的纳税面将由目前的57%下降至28%。
深圳市地税局相关负责人也介绍,根据2010年深圳市纳税人3500多万条明细纳税数据,依据税法修正案重新计算,“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纳税人数由284.52万减至114.15万,降幅59.88%,意味着经过调整后,有约170万人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税政策实施后,不少人的月工资将会上一个台阶。在秦皇岛市一所中学工作的高级教师刘淑娟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目前她每月扣税后的实发工资为2900元左右,起征点调为3500元后,她将告别个税,每月拿到手的工资将超过3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