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观察网 记者 盖虹达 据每日经济新闻报道,9月1日,淘宝网多个卖家称,他们在淘宝网店开设的团购中,商品价格被改为1元,这些“被促销”的商品被大量抢购。据初步估计,卖家损失从数百元到数百万元不等。
对此,淘宝网回应称,可能是第三方软件出错或被黑客攻击导致出错,目前正在紧急核查和制定解决方案。
淘宝网相关负责人表示,上述交易是由淘宝的第三方合作伙伴“团购宝”提供服务。“团购宝”为淘宝的团购提供一种“类似团购导航的插件”。上述价格出错,“有可能是第三方软件出错或者被黑客攻击”。
该负责人表示,目前正在确定权责;关于对消费者的赔偿问题,淘宝正在统计商家售出的商品数量和涉及的金额总额。
“目前已经暂停了"团购宝"的所有应用,正在紧急核查和制定方案,有即时消息会马上告知。”该负责人称。
有网友在淘宝网上发现一则《淘宝网服务协议》,其中一条内容是:第三方站点和软件的质量和品质由第三方独立负责。如因第三方站点或软件存在漏洞、瑕疵、故障、病毒等原因造成您相关权益受损的,您可以请淘宝协调,但您不应就登录和使用第三方站点或软件的后果要求淘宝承担任何责任。
法易网负责人王丰昌认为这是“霸王条款”,“要看卖家的动机,是基于对淘宝平台的信任,才和它的第三方伙伴产生合作关系。”王丰昌认为,淘宝不能以第三方平台出问题,而对商家和消费者进行抗辩,但淘宝可以向第三方合作伙伴追索赔偿。
“如果消费者提交了订单,且支付了货款,买卖合同就相当于成立了。”王丰昌表示,如果卖家不发货,消费者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卖家履行合同。同时,消费者也可以把淘宝、“团购宝”作为连带责任人提起诉讼。
而在卖家方面,如果是由于淘宝网的系统出错造成价格更改导致损失,可以在向买家发货之后,再向淘宝网追索赔偿损失。
王丰昌称,除非淘宝网能拿出确凿证据,证明上述价格错误是遭到黑客攻击或其他不可抗力导致的,否则需要承担责任,对商家进行赔偿。
作者:盖虹达
(责任编辑:刘玉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