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9日,国美电器(0493.HK)公告称发布半年报,报告期内,国美上市公司门店实现298.1亿元的销售收入,较2010年同期增长19.8%。净利润总额增至12.5亿元人民币,较2010年同期增长30.1%。2011年上半年综合毛利率由2010年上半年的17.0%上升至18.3%,同期上升1.3个百分点。
报告期内,国美上市公司部分门店总数从826家增加到938家,新开门店131家,优化迁址门店19家。除此之外,国美集团旗下还有553家未上市的门店,这些门店亦由上市公司统一管理。加上非上市门店共计1491家。
国美董事局主席张大中表示,今年上半年国美电器的开店速度已经明显快于去年,去年国美电器上市公司新增的门店约为100家。同时,还将继续加大门店规模。
但之后坊间有消息称,国美电器二股东贝恩资本已计划大手笔减持国美股票,之后8月30日国美电器股票大跌。
贝恩否认套现
贝恩欲套脱离国美早已有所传闻。香港联交所公告显示,摩根大通今年以来持有国美电器的股份数量持续下降。随后,香港媒体报道称,国美电器股东贝恩资本已计划大手笔减持国美股票,并委托摩根士丹利进行试盘。
之后贝恩资本澄清称,“从未与任何一家投行讨论出售国美股份事宜。”贝恩方面解释称,私募基金一般投资年限大约是五年,公司每半年会就手上的投资组合进行检查,如果对于国美有任何决定,贝恩会先向国美经营团队作出说明。
国美电器CEO张大中也表示,贝恩投资国美仅两年,“这样短的时间不便谈论这样的话题”。张大中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未听闻第二大股东私募基金贝恩资本出售所持9 .9%股权”并强调双方关系良好。
贝恩投资在国美已经收获颇丰。
贝恩资本2009年以4.2亿美元可转换公司债形式进入国美,并在2010年9月全部转股,持有国美电器9.98%的股份,成为国美第二大股东。贝恩资本债转股之后已经浮盈近40港亿元,投资收益率达到200%。
虽然之后双方对此说法予以否认,不过市场仍有分析人士认为,作为财务投资者,贝恩终究要退出国美电器的。
非上市公司门店注入猜想
据了解,早在今年3月,黄光裕家族已经作出了“2012年前将非上市公司门店注入上市公司”的承诺。截止到今年6月底,国美目前有494家非上市的门店及59家大中电器门店,非上市门店估值100多亿港元,如果注入上市公司,在增厚业绩的同时,也将为贝恩带来更为可观的回报。
一旦国美集团的未上市门店注入上市公司,国美电器将拥有1491家门店,比肩苏宁电器的1488家。
报告期内显示,国美继续增强了多渠道及多模式的业务能力,与众多合作伙伴开展了全方位的战略合作。年初开始,国美与中国电信、中国联通签订战略合作协议,为3C业务发展开辟了新的利润增长点。同时,国美也继续加强了与上游供应商的深度合作。
根据资料显示,国美集团旗下门店总数已达1491家,广泛覆盖了全国364个大中型城市。
虽然国美看起来发展势头迅猛,但是掌门人却仍然“是非不断”。
张大中的烦恼
国美发布财报几天后,8月31日,胡懂志起诉国美电器现任董事会主席张大中一案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下称“一中院”)正式开庭审理。起诉的事由是,1987年他与张大中签订的一份《张大中与胡董(懂)志合作协议》,《合作协议》约定:由原告“胡董(懂)志投资人民币三千元”,并“维护大中电器的正常经济利益”;“大中电器支付全部利润的百分之十五于(予)胡董(懂)志”,“利润根据资金周转情况发放。”
据了解,本案第一被告人是张大中,第二被告人是北京市大中电器有限公司,起诉请求为,张大中向其支付(部分)合作利润7000万元。之所以要索赔7000万。
在庭审中,双方争论的焦点是,上述双方签订的合作协议中的3000元,是属于借款还是股东投资,以及合作协议约定是否涉及后来成立的大中电器。
胡懂志的代理律师张成茂称,按照双方签订的协议,胡懂志应该是张大中所有投资公司的股东,享有包括后来成立的大中电器的股东分红。
张大中的代理律师表示,双方签订的是单纯的“借款合同”,目前款项已经还清。并且,双方签订的协议,只与木器厂和音箱厂有关,与晚两年成立的大中电器并未发生关系。之后,北京市一中院未对本案当庭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