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的男士,无论多么成功,在婚姻市场上结两次,离两次,也就折腾得差不多倾家荡产了!
青年男女从谈情说爱到谈婚论嫁本来是一件自然而然的事情。但是现实版的婚姻却几乎都遇到了婚房的问题。自从新的关于婚房的司法解释出台以后,近来更是衍生出房本上加名还要交税的难题。本来两个人结婚:一套房子+两颗爱心=一个家庭。可是现在还需要为这房子的最终归属再交一次契税,少则数千元,多则几万元,你说冤不冤?
新的司法解释和补缴税款,直接揭示了婚姻中的经济问题,并衍生出了一个奇怪的婚姻经济学:无论是上篇结婚经济,还是下篇离婚经济,其中有许多现象都颇耐人寻味。
从经济学的角度看结婚和离婚,作为个体经济行为当然是微观经济学的范畴,它考察的主要是在一定的感情基础上,如何通过成本费用最小化和预期收益最大化来规范婚姻行为。于是婚姻市场上就出现了大量的搜寻成本,在没有实质性接触之前,双方主要考察和计算的是未来婚姻的预期收益能力。就考察对象而言要有下列特征:
一是要有权。有一定权力和地位是婚姻市场的首选,有了权力基础便于婚后发展,特别是男人一旦找到有权势的老丈人,即可做乘龙快婿,青云直上,大有升官发财的机会。这样的婚姻基础比较符合经济学的最优选择原理。
二是要有钱。家庭富裕殷实有房有车有资产,是未来婚后生活能否幸福的基础和保证。虽说“穷娇媳妇富娇子”,谁也不敢保证富裕家庭的婚姻就一定幸福,但贫寒的家庭肯定日子难过:孩子哭得哇哇叫,屋子里漏雨,天天萝卜干就咸菜毕竟是难以承受的。有钱的家庭即使不幸,离婚也可获得足额的补偿,君不见谢霆锋和张柏芝的离婚不就因为财产太多难以达成协议吗?和有钱人结婚还可以做很多高尚的事业。慈善家李春平正是娶了美国亿万富婆而得了大笔遗产才得以成为慈善家的,否则凭一己之力一辈子也没有资本做这样高尚的事业。
三是要有人力资本,所谓郎才女貌都是人力资本,男人最好是名牌大学高材生。无论是智力资本还是美貌,都可以赢得未来的美好收益。这是在婚姻的资本市场上投资一定的潜力股,未来可以共同打造幸福美满的生活。
此三者最好全有,至少要占其一。比如没钱没有房子,谁肯嫁你?原来说是丈母娘推高了房价,实在是冤枉了她老人家!现在新的司法解释似乎给丈母娘洗清了名声,其实更加抹黑。丈母娘要房子是为女儿婚后能够过上好日子,有几个丈母娘是为将来离婚分房产才嫁女儿的?
离婚经济要关注的则是离婚行为人如何损失最小化的问题。如果婚前房产属于一方,婚后过不到一起再离婚的话可能损失会很大,毕竟无房一方要净身出门,无家可归,甚是可怜!
我有一朋友20年前结婚,因感情不和,结婚一年就提出离婚。可是老婆的离婚经济学学得好,一开始就提出,“离婚可以,10万!”那时候一年也挣不了3000块钱,男的怎么也拿不出10万元,只好凑合着继续过。又过5年,还是难以忍受婚姻的折磨,再提离婚,谁知女的涨价极快:“离婚可以,50万!”吓得男的自此离家出走。再过5年,男的以长期分居为由提起离婚诉讼,对方又来了:“离婚可以,100万!”后经法院调解,终于把一套当时价值20万元的房子给了女方,男的净身出户,长叹一声:“天亮了!”这其中究竟谁损失最小、收益最大怕是算不清楚。
据笔者观察,一般的男士,无论多么成功,在婚姻市场上结两次,离两次,也就折腾得差不多倾家荡产了!
青年男女结婚本来都是冲着追求美好生活的愿景去的,现时的房产司法解释和契税规定却折腾得连老丈母娘也跟着反复计算未来离婚的损益。爱情和婚姻变成了赤裸裸的现金交易,婚房已经把爱情的纯洁、婚姻的神圣和小市民的伤感杂糅在一起,并全都淹没在利己主义打算的冰水之中了!
和谐的社会需要和谐的家庭为基础,和谐的家庭以和谐的婚姻为前提。结婚和离婚的天平因为房产而失去了平衡,失衡的婚姻经济也因房产而变得丑陋。青年男女期待的是幸福美满的婚姻,而不是精打细算的婚姻经济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