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金融时报》上周末报道,曼联足球俱乐部(Manchester United)宣布,10月中下旬在新加坡IPO10亿美元的股票,将采用“双重股权结构”方式发行,即“一部分股票的投票权大于其他股票”。
分析人士认为,采用“双重股权结构”方式发行目的在于“把外部股东相对于美国格莱泽家族(Glazer)的影响力降至最低程度”,这种策略对企业将来的运作来说,不失为一种明智的选择。但在“双重股权结构”下,投资者所持有的股票,要么是具有完全投票权的普通股,要么是不具投票权的优先股,曼联采用这种方式发行股票,对外部投资者来说有失公平。“没有流动性且价格昂贵、除了充当‘战利品’以外别无用处的股票”,可能将影响投资者的积极性,同时将再度引发市场对格莱泽家族控制下的曼联俱乐部治理准则的讨论。
该俱乐部最新财报显示,2010年7月至2011年6月底,曼联营业收入超过3亿英镑,营运利润超过1亿英镑,双双创出历史新高;扣除该年度需偿还的约4500万英镑债务,净利润约5500万英镑。(陈听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