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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逾200亿闲资“轻率理财”藏风险

来源: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作者:覃秘 徐明徽
2011年09月06日02:02

  三角形任意两边之和必然大于第三边,这是定理;银行或信托公司自称是低风险的理财产品就必然低风险吗?这显然不是定理,不过在部分上市公司的高管眼中,可能他们会说“不管你们信不信,反正我信了。”这种“他信”,不仅缺乏严密的逻辑论证,而且也缺乏法律保障。如此

模糊不确定的投资买卖,上市公司却在发布投资公告时对所投理财产品语焉不详,甚至有部分公司有意无意地隐藏此类投资行为。在监管部门明令禁止部分违规理财产品情况下,如此做法要么是无知者无畏,要么就是打着理财口号行见不得人之交易。让人忧心的是,类似投资案例及金额在今年呈扩大之势,截至9月初,已逾60家上市公司发布了投资理财公告,合计金额达200亿。该趋势在折射出实业经营环境暗淡的同时,更凸显了部分上市公司在风控方面的薄弱、银信理财产品在泛滥中异化的风险。所幸这些问题已引起相关部门的重视,深交所为此修订了中小板信披业务备忘录第30号,该修订版本除了将各项投资纳入披露范畴外,还着重强调上市公司在进行风险投资前应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

  轻视风险:上市公司“顶风”理财

  统计显示,在银监会发文之后,7月份至今,仍有28家公司公布了理财产品投资计划,约占今年以来公告投资理财产品的上市公司总数46%。

  炒股、放贷、买银信理财产品……今年以来,越来越多上市公司争相做起理财投资,其手法多样,金额日增,但对风险之漠视及信息披露之模糊,却一如既往。

  在众多投资理财产品的公司中,海螺水泥以40亿元金额首屈一指。今年6月海螺水泥公告称,董事会决议同意,公司将总金额为40亿元的经营资金用于理财。其中最大的一笔是该公司与安徽国元信托设立信托理财计划,信托资金25亿元,信托期限为1年,预期年化收益率为5.85%。

  主营印刷包装机械的制造和销售的京山轻机虽然砸入理财市场的金额没有海螺水泥大,但手法却颇为花哨。该公司先是投入1.5亿进行证券投资和购买理财产品,接着又发放了数笔委托贷款,最近还成立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可惜该公司的理财手段并没预想的那么高明。该公司半年报显示,公司上半年炒股亏损了1336万元,持有的3000万元理财产品盈亏不明,公司向湖北康龙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发放的4000万元委托贷款,虽然年利率高达16%,但在国家严控房地产行业融资这一紧缩态势下,能否按期收回变数不小。

  更需引起警惕的是,像京山轻机这种追求“资产多元化配置”的公司越来越多。据上证报统计,今年以来,已超过60家上市公司发布委托理财的公告,从最少的500万元小试身手,到最多的一次性豪掷40亿元,这些公司的投资额加起来已经超过200亿元。它们投资理财产品的理由几乎都是为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资金收益水平”。

  尽管投资金额巨大,但上述60家上市公司中能主动详细披露其投资标的情况的不到50%。甚至在半年报里,不少上市公司也对此类投资语焉不详,仅简单告知其持有理财产品之金额。难道这些上市公司真的相信理财产品“风险很低”?抑或是有意遮掩,以防泄露背后玄机?

  如中化国际,半年报披露公司持有5家内外资银行发行的超过13亿元的理财产品,公司简单透露,上述理财产品期限全部在一年以内,无固定投资收益。再如华映科技,公司8月19日公告,拟以不超过三亿元自有资金投资低风险银行短期理财产品。至于投资的理财产品种类、期限、预期收益均未写明。

  仅在半年报里简单披露投资金额而无具体投向说明的上市公司还有很多,如大杨创世仅以表格形式简单披露,持有华信单独资金信托理财产品1亿元,投资者仅通过公开信息显然无法知晓该笔理财资金具体投向何方。

  业内人士表示,不仅上市公司对外披露模糊,目前多数银行对理财产品投资范围披露也不透明,投资者很难得知资金的具体去向,也就无从衡量产品的收益及风险。事实上,即使理财产品投资失利,银行一般也不会告诉投资者具体是哪些投资标的导致亏损。

  “一个很小数额的实业投资,都要开董事会甚至股东大会讨论审议,但动辄上千万甚至数亿元的理财行为,却仅需在事后发布一个公告,这给管理层留下很大的自由操作空间,也放纵了部分高管的赌性。”一位财务研究人员向本报记者直陈。

  仔细分析目前存量理财产品即可发现,非保本产品正在逐渐增多,而这类产品的风险显然要比保本产品大。数据显示,目前存量理财产品中,银信合作产品占据半壁江山,从基础资产来看,贷款类理财产品占比高于三成,其余以债券和同业资产为主。而随着客户理财概念的成熟发展,非保本类理财产品占比逐渐升高。据wind数据显示,2011年上半年,非保本浮动收益产品共发行6012支,占所有发行产品的59.2%。

  查阅上市公司公告可以看到,非保本类理财产品也越来越多地得到上市公司青睐。东阿阿胶8月发布公告,公司投资3亿元购买华夏银行“华夏理财-创盈资产池”理财产品。该产品为封闭式非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预期年化收益率为6.5%。东阿阿胶披露,该“创盈资产池” 投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国债、金融债、央行票据、债券回购、债券远期、企业债、公司债、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票据资产等。

  银行运作理财业务的一大法宝为期限错配,即将短期的理财资金运用于中长期的投资。业内人士告诉记者,目前商业银行已普遍采用“资金池”模式来运作理财业务,即银行发行的短期理财资金都进入一个资金池,靠不断滚动来保证池子的容量。期限错配是实现银行理财业务盈利的重要推手,但其中的风险也不容忽视。一旦银行资金池出现萎缩,“以新还旧”的游戏不能继续,后续进入的短期理财产品将面临巨大风险。此外,这种资金池模式运作的另一个问题是无法核算单个产品的收益情况。一旦资金池运作出现问题,就会影响所有投资者群体。而因无法实现单个理财计划都有的单独的会计处理和账户管理,届时将出现不少“糊涂账”。

  业内人士表示,正是因为银行理财产品的资金投向不透明,风险才难以把控。

  与上市公司“简单披露”、漠视风险相比,监管部门则对理财产品的爆发性增长及其隐藏的风险日益重视,并相继发布文件加以规约。

  今年6月中旬,银监会发布《商业银行理财产品销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时隔不久银监会又下发一份针对银行理财业务进行规范的会议纪要,明令禁止六项违规操作,要求商业银行对包括理财资产池中涉及委托贷款,信托转让,信贷资产转让,票据资产以及高息揽存等在内的违规行为进行自查和整改。但据一位银行人士透露,事实上一些被叫停的产品依然存在暗线操作的情况。

  更为堪忧的是,上述趋严的监管政策并没有引起相关上市公司的警惕与重视。上证报资讯统计显示,在银监会发文之后,7月份至今,仍有28家公司公布了理财产品投资计划,约占今年以来公告投资理财产品的上市公司总数46%。其中既包括中卫国脉、东阿阿胶这类老牌上市公司,也不乏资本市场“新兵”。

  值得注意的是,部分理财产品所募资金最终竟是流向风险较大的房地产领域。

  根据公开信息,上市公司将资金投向房地产的渠道主要有3个:一是参与地产信托项目,二是通过委托贷款的方式直接将钱借给地产公司,三是购买银行理财产品,该理财产品又借道信托最终投向地产。由于第三种模式披着银行理财产品的外衣,上市公司几乎不对外披露。

  闲钱富足的陕鼓动力,在半年报里披露了投向地产的两笔信托投资投,其中西安信托·金泰恒业特定资产收益权单一资金信托投资余额为3亿元,系分两次指定西安国际信托(受托人)将信托资金用于受让陕西金泰恒业房地产有限公司(金泰恒业)持有的位于西安市太白南路“金泰假日花城”项目部分物业的收益权,并由金泰物业在约定期限内溢价回购上述特定资产之收益权。两笔投资的本金均为1.5亿元,投资期限均是9个月,预期收益率7%。

  持有地产信托产品的上市公司还有很多,如东阿阿胶,半年报显示就持有山东国托-福建阳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贷款集合资金信托3000万元,预计收益率10%。

  “目前普遍认为房地产信托的风险已偏高,信托公司在这方面已经开始防范,对于具体的项目,我们不方便评价。”上海某信托公司相关负责人对本报记者透露了信托界目前的谨慎态度。“只要资金链不断,收益还是蛮高的。”也有信托公司人士如此开玩笑。

  今年以来部分上市公司

  投资理财产品金额一览

  证券代码 公司简称 投资金额

  600585 海螺水泥 40亿元

  002051 中工国际 20亿元

  601369 陕鼓动力 约20亿元

  600089 特变电工 10亿元

  000538 云南白药 约10亿元

  000423 东阿阿胶 9亿元

  600640 中卫国脉 6亿元

  002429 兆驰股份 6亿元

  600819 耀皮玻璃 5亿元

  600657 信达地产 5亿元

  600282 南钢股份 5亿元

  600395 盘江股份 5亿元

  000625 长安汽车 5亿元

  000793 华闻传媒 5亿元

  600233 大杨创世 4.8亿元

  601718 际华集团 4.36亿元

  000900 现代投资 4亿元

  000895 双汇发展 4亿元

  601801 皖新传媒 3.7亿元

  002351 漫步者 3亿元

  规避监管:上市公司青睐“单一信托”

  上市公司热衷投资理财产品还有一大趋势是青睐“单一信托”模式,海螺水泥及陕鼓动力等“理财大佬”均有此好。该模式最大的特点就是私密性,因此几乎规避了所有监管。

  8月23日,陕鼓动力公告以自有资金13亿元购买理财产品,该大手笔投资将上市公司的一种理财渠道——投资单一资金信托项目,曝光于普通投资者面前。

  单一资金信托项目,也称为个别资金信托,是指信托公司接受单个委托人的资金委托,依据委托人确定的管理方式(指定用途),或由信托公司代为确定的管理方式(非指定用途),单独管理和运用货币资金的信托。

  和集合资金信托业务需通过信托公司的网站、银行的柜台等发布公开信息不同,单一资金信托业务的信息无需公开,具有完全的私密性。因此外界普遍并不熟悉和知晓。

  “单一资金信托和集合资金信托差异很大,集合资金信托项目主要是信托公司在主导,从产品设计、产品推介销售,以及后期的资金管理、风险控制,信托公司都占绝对主导地位,单一资金信托中,委托人一般占据主导地位,一些项目甚至指定投资对象,当然也有当甩手掌柜,完全委托信托公司操作的。”江西某信托公司的一位相关人士向本报记者介绍。

  和集合资金信托项目相比,单一资金信托的委托人也需要承担更大的风险。“单一资金信托,因为投的都是委托人认可的项目,委托人自己会对投资项目进行调查论证,信托公司一般只在其中起到辅助作用,在利益分配中占比也比较小,投资风险也主要由资金方自己承担。”上海一位信托公司经理向记者介绍。

  据这位信托经理介绍,有不少的单一资金信托项目,都是委托方和项目方事先谈好,信托公司在中间只是起一个桥梁的工具作用,使得项目看起来“符合相关规定”,这种项目信托公司所占得到的收益较小,但不承担风险,所有风险都由委托方自己承担。

  陕鼓动力此次披露的投资项目中,就包括四款单一资金信托计划,分别是:陕鼓动力-陕西电力单一资金信托项目两期,投资规模各1.5亿元,投资期限一年,预期年化收益率5.50%;陕鼓煤化单一资金信托合同,投资规模3亿元,期限一年,预期年化收益率6.10%;兴业信托.丰盈1号单一资金信托计划2亿元,投资期限180天,预期年化收益率6.10%。

  “前三款属于高等级的投向电力等基础设施的项目,风险不大,收益率也不高,兴业信托·丰盈1号这个产品不了解,没办法判断。”某信托公司一位负责风险评价的人士如此对记者分析。

  由于是单一资金信托,兴业信托·丰盈1号没有公开信息可供查询。对于该产品的资金投向等信息,兴业信托相关人士称,公司单一信托产品比较多,没有办法提供详细信息,而且这些信息只能找到具体负责的项目经理才清楚。

  可查资料显示,陕鼓动力早已涉足“单一信托”。据公司今年半年报显示,公司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里,就有1680万元为西安信托·陕鼓实丰水泥单一资金信托,该信托系全资子公司西安陕鼓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指定西安信托将信托资金用于向陕西实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发放信托贷款,该笔贷款期限21个月,年利率8.31%。

  进行单一资金信托项目投资的上市公司,远非陕鼓动力一家。一出手就是40亿元超大额投资理财计划的海螺水泥也青睐“单一信托”模式,该公司与国元信托设立的25亿元信托理财计划,以及与四川信托设立的7.5亿元信托理财计划,从“公司为该信托计划的委托人和受益人”来分析,均是采用单一资金信托模式,公司均不披露具体的投资项目。

  “单一信托本身没有问题,虽然外界不熟悉,但事实上一直占信托公司业务的大头。上市公司投资单一信托,最大的问题可能是在信息披露方面,因为这种强调私密性的投资模式,与上市公司的投资运作需要公开透明是相矛盾的。”昨日,一位不愿具名的资深财务工作者向记者如此分析。

  “以投资信托产品的名义,钱从公司账上出去了,除非公司主动披露,具体投资项目普通投资者根本无法知道,这笔钱也基本上是体外循环了,风险自然没办法控制,而一旦发生重大损失,最后来买单的一定还是股东。”上述人士表示。

  这种担忧绝非不存在,查阅上市公司半年报就可以看到,TCL集团上半年就有4.3亿元的资金,以单一资金信托的方式委托专业信托机构进行低风险的投资理财,但公司没有进一步披露投资的具体项目。

  监管趋势:深交所加强规约上市公司理财行为

  除了将各项投资纳入披露范畴外,新30号还着重强调上市公司在进行风险投资前应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

  上市公司火爆的理财行为,已引起交易所的重视。8月23日,深交所最新修订的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30号,要求上市公司参与各类风险投资时,严格做好风险控制并完成信息披露义务。

  依据该备忘录,风险投资包括证券投资、房地产投资、矿业权投资、信托产品投资以及深交所认定的其他投资行为,其中,证券投资包括上市公司投资境内外股票、证券投资基金等有价证券及其衍生品,以及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购买以股票、利率、汇率及其衍生品种为主要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基本涵盖了目前上市公司理财的各种途径。

  “鼓励上市公司致力发展公司主营业务,不鼓励上市公司进行风险投资。”这是该备忘录传递出的明确信息。

  除了将各项投资纳入披露范畴外,新30号还着重强调上市公司在进行风险投资前应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原《备忘录第30号》规定风险投资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需对外披露,而如今的规定将更加严格,只要上市公司进行风险投资,无论金额大小,都应当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及时披露。

  由于是以各类风险投资的发生额总和作为计算标准,并按连续十二个月累计发生额计算,目前中小板参与理财的上市公司,绝大多数都适用本备忘录的规定,需要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甚至召开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为防范上市公司变相利用募集资金进行风险投资,备忘录还要求,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后的十二个月内,都不得进行风险投资。上市公司进行风险投资时,应同时承诺在此项风险投资后的十二个月内,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上述三个目的。

  针对上市公司投资理财产品普遍披露不积极的现象,备忘录还对风险投资的信息披露义务进行了细化规定,部分情况还需要保荐机构和独立董事做出专项说明。

  有券商人士表示,在深交所对该制度试行一段时期后,不排除扩大适用范围。届时,上市公司狂热的理财冲动有望得到遏制,投资者对上市公司的投资理财行为也将有据可查。

  律师说法:法律能否“保障”理财产品?

  银行在发行理财产品时,是绝对不允许保证收益率的,因此,从法律角度说,这些产品的风险主要由购买者承担。

  “上市公司购买各种理财产品,两个问题无法回避,一是资金来源问题,是不是使用或者变相使用了募集资金;二是资金的具体投向,是不是投资到高风险的地产行业,或者其他高风险的金融产品上面。”北京问天律师事务所主任张远忠对记者表示。

  许多上市公司在发布投资理财公告时,均会特别强调所投资的产品属于“低风险”,对此,张远忠律师有不同的理解。他提出,根据银监会的相关规定,银行在发行理财产品时,是绝对不允许保证收益率的,目前银行发行的大多数产品也都是“非保本浮动收益型”,银行并没有对理财产品的收益作出任何承诺,风险由购买者承担。

  “究竟是不是低风险?不是由银行说了算,而是市场说了算,如果金融市场大环境不好,低风险也可以很快变成高风险。”张远忠律师介绍,他接触到的理财维权案例中,就有投资者购买银行理财产品而亏损接近50%的案例。而在2008年,更是曾出现过大面积银行理财产品亏损的现象。

  “表面上看,是把钱交给银行或者信托公司等专业机构在打理,但亏损了这些专业机构是不会负责赔偿的,保本型产品的也就是保证本金,主要风险还是购买者自己承担。”在张远忠看来,上市公司大量购买理财产品,对投资风险的认识存在明显的不足。

  高新兴披露的一系列理财公告,或许能让投资者一窥其中的风险。在广东证监局进行现场调查要求整改后,高新兴今年6月底披露了其利用1.25亿元资金购买银行短期理财产品的详情,2010年12月1日至2011年4月8日,公司累计购买了14次银行理财产品,投资期限最长3个月,最短仅18天,实际收益率(年率)最高达到5.1%,最低则仅有0.40%。

  高新兴在公告里称,购买低风险的银行短期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的收益。但公告同时提到,公司管理层指派了专人实时关注和分析理财产品投向及其进展,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市场风险。就此看出,公司对该投资并不放心。

  “指派一个专人关注和分析,就能控制市场风险,不知道是公司比较幼稚,还是公司认为投资者比较幼稚。”一位券商分析人士对此评价。

(责任编辑:谢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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