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韶关讯 (记者卜瑜、龙成柳 通讯员刘欢、吴蓉摄影报道)记者昨日获悉,为了抑制房价涨幅过快的势头,韶关市政府最新发布了《关于采取措施稳定新建住房价格的通知》(下简称《通知》),将通过加强商品房预售价格备案管理、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等措施来平抑韶关市房地产价格过快增长的势头。
这是广东首个对辖区房价进行限价的山区城市,也是韶关迄今力度最大的平抑房价措施。
《通知》称,韶关市将从9月18日起,加强商品房预售价格备案管理,开发商有下列涨价行为将招致监管部门暂停发放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惩罚。
首次申请预售许可证的商品房项目,申请预售商品住房备案均价高于周边同类楼盘半年内实际成交均价10%的,暂缓备案和发放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无类比的项目,备案均价高于半年内韶关市区商品住房实际成交价格10%的,暂缓备案和发放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在售项目申请预售许可证的,申请预售商品住房备案均价高于本楼盘同类房型半年内实际成交均价5%的,暂缓备案和发放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已发放预售许可证的商品房,凡实际成交价格高于备案价格的,暂停办理该项目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和商品房合同备案登记。
备案价格超过上述备案原则的特殊项目,需对价格构成作出说明,经建设、价格主管部门会审后再行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