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周松林
上证联合研究计划最新一期课题报告《中国上市公司同业竞争问题研究》认为,整体上市是解决同业竞争问题的最好方法。同时,资产重组方式在很多情况下也是必要的。这两种方法在很大程度上要依赖有关监管部门的支持和推动。
报告建议,首先,由国资委推动国有企业进行辅业剥离。第二,利用国资委的控制力,推动部分改制的国企整体上市。第三,从法律法规上为整体上市创造条件。制定一套完善的法规并公开公平地执行,能够大大地降低整体上市的监管成本,提高企业整体上市的效率。在审批时间和审批标准上对整体上市企业进行适当放宽,释放监管层对整体上市的支持信号。同时加紧对关联交易、违规占款、违规担保等问题进行清理,因为只有整体上市才能一次性解决所有这些问题。第四,为公司的资产重组创造良好的环境。为了降低资产重组成本的不确定性,建立透明、高效的资产交易市场,监管部门在审批过程中应该执行统一公开的标准,减少其他因素的影响。监管部门的作用要由审批逐渐向核准再向注册转变。一步到位的改革可能难以实现,但是在市场逐步发展的过程中监管部门可以从某些审批功能开始渐进地退出,交由法规和市场来完成。第五,推动和改进资产评估业务。在当前的重组运作中,评估机构是由公司的控制者聘请并向其支付酬金,这将很难保证评估机构的公正性。为了使评估机构真正地实现独立和公正,重组过程中应该由股东大会决定评估和中介机构的选择,酬金也应该由股东大会代表公司进行支付。同时建立对评估机构的问责机制,事后发现出现重大资产价值失实的要由评估机构负主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