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证监局16日召开辖区上市公司董秘、财务总监工作会议,提出要着力发挥董秘、财务总监在上市公司规范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并部署了工作。浙江辖区180多家上市公司的董秘和财务总监参加了会议。
浙江证监局辖区资本市场近年来取得迅猛发展。2004年至2010年,辖区新增上市公司99家,占全国新增家数的11.85%,目前上市公司总数达173家。浙江证监局通过一系列监管举措加强了董秘、财务总监两支队伍建设,发挥了董秘和财务总监在法规政策传导、信息披露把关、规范运作推动、企业发展谋划和投资者关系维护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有力推动了辖区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浙江证监局提出要进一步加强监督和管理,继续深入发挥董秘、财务总监在推动上市公司规范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不断为董秘、财务总监履职创造良好环境。
一是加强对董秘、财务总监的任职备案。上市公司拟新聘董秘、财务总监的,须事先向浙江证监局报备,备案期内无异议方可任职。二是建立董秘、财务总监的后续教育培训制度,每年开展一次董秘、财务总监的后续培训。三是出台《关于加强财务总监管理的意见》,在加强董秘管理的基础上,加强对财务总监的履职管理。四是发挥优秀董秘、财务总监的引导作用。利用协会平台开展优秀董秘、财务总监的评选,组织经验交流,发挥引导作用。(高晓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