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的信息显然还不“解渴”,征求意见中的停车管理办法,对“公益停车场”还应做出更详细的解释。
9月17日,北京发布了《北京市机动车停车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明确提出了“公益性停车场”的概念:“驻车换乘停车场和根据规划独立建设的为社会公众提供居住、就医停车服务的停车场是具有公益性的城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用地采用划拨方式供地,按照政府主导、社会参与、企业运作的原则进行建设与管理。”
但,“公益停车场”到底怎么建?征求意见稿中没有具体说。
建“公益停车场”,回避不了政府投入。已经确定的政府投入包括两部分,划拨用地和财政所收占道停车费用。那么,这些投入够不够用,社会参与积极性不高,在将来都可能成为问题,应有更详细的应对方案。
“公益停车场”的收费与公益之间的矛盾,如何平衡。征求意见稿中提出的“政府主导、社会参与、企业运作”原则,“企业”要参与运作,显然会更关注盈利模式。关于收费,征求意见稿中提到,“中心城外围的驻车换乘停车场实行低收费政策”。但,低到什么程度,如何兼顾投资者盈利和私家车主利益,体现“公益”的属性?
事实上,现在一些医院和换乘车站的停车场收费并不低,甚至和其他停车场的收费并无不同。所以,公益性停车场的收费标准,应通过听证等程序,听取更多人的意见。
到底要建多少“公益停车场”,也应有合理规划。一方面,五环内城市格局大盘已定,再建公益停车场,或许是一次性补清历史欠账;另一方面,城市规模仍在向周边扩展,未来公益停车场和公共交通之间的配套关系,也要早点明确。
前不久,北京市发布“十二五”期间“绿色北京发展建设规划”,提出将研究制定重点路段或区域交通拥堵收费方案。如果今后征收交通拥堵费,很可能会“逼迫”更多私家车主更换出行方式,中心城外围驻车停车场作为交通基础设施的属性将更为凸显。
“公益停车场”,顾名思义,就必须突出公益的性质,这既体现在管理和规划设计上,也体现在停车场运行的监督上,而后一点能否公开、公平、公正,将直接决定着规划设计的目标是否顺利达成。为此,建议引入公益组织等第三方的监督,甚至让其提前介入、参与到“公益停车场”的规划和设计之中,以此使“公益停车场”的管理、费用的收支具有公开化、透明化、民主化的特点,更好地消除公众可能的误解。在涉及“公益停车场”收费的听证会上,公益组织也应发挥更大作用。
鉴于“公益停车场”如此重要,当前的信息显然还不“解渴”,征求意见中的停车管理办法,对“公益停车场”还应做出更详细的解释。
喻辛(媒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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