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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证所拟扩大社会责任报告强制披露范围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2011年09月21日01:20

    蒋飞

  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副总监林勇峰昨日在北京表示,上证所将在现有的三类公司基础上,逐步扩大强制披露社会责任报告的范围。

  林勇峰表示,沪市公司中煤炭、冶金、石油石化、有色金属、造纸等传统行业的上市公司占比较大,这些公司对环境影响较大,上证所将逐步考虑强制要求这些公司披露社会责任报告和环境影响年度报告。

  林勇峰是在昨日参加国际报告倡议组织(GRI)的一次会议时作上述表示的。该组织的G3指南(可持续发展报告指南第三版)目前被沪市232家上市公司用作披露社会责任报告的模板。

  GRI首席执行官Ernst Ligteringen对记者表示,可持续发展报告指南的制定和修订融合了全球各类型公司和机构的观点和意见,因此有广泛的适用性。同时该指南是一个免费的指导性工具,如果越来越多的机构按照这份指南去披露自己的社会责任报告,将使得这些报告更具可比性,便于公众和投资者了解和比较不同公司在环境保护和社会贡献方面的优缺点。

  上海证券交易所从2008年开始要求三类上市公司必须披露社会责任报告,包括作为公司治理板块样本的230家公司、在境外有发行外资股的50家公司、金融类的21家公司等258家上市公司,并鼓励其他公司进行披露。

  扣除重复计算,2010年共有275家公司披露了强制性的社会责任报告,另有52家公司进行了自愿披露。有意思的是,公布社会责任报告的全部327家上市公司中273家是国有企业,仅有57家是民营企业。在聘请第三方机构对自己的社会责任报告进行审验的15家公司中,14家是国有企业,其中8家是中央企业,仅有1家是民营企业。

  从数据来看,国有企业披露社会责任报告与民营企业有较大差异。分析原因可能有两个方面:一是三类强制披露企业中,国企居多;另一方面可能是公有制的国企社会责任意识更强。

  在中国,特别是中国资本市场推动社会责任意识还任重道远。除了企业自身的动力不足之外,投资者对企业社会责任的关注度也还在萌芽阶段。BP漏油事件后其股价狂泻50%,但是A股市场的一些上市公司在造成严重环境事故之后,股价仅是短时间内下挫,很快又重新走出上涨行情。这体现出投资者更关心的仍然是公司短期业绩,忽视环境责任的长期负面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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