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度的“明枪”易躲,114的“暗箭”难防 早报特约评论员 顾骏
前一段时间,百度被媒体曝光搞“竞价排名”,让各种“李鬼”机构钻得空子,误导消费者“自投罗网”,还连累正规企业被投诉,信誉大坏。舆论汹涌之下,百度似已有所收敛,但能否从此洗心革面,尚不得
相关公司股票走势
而知。
最近,新华社又报道说,在国人心中有着公益性质的“114查号台”也接连出错,市民获得优先“推荐”的竟是假冒正规企业的“李鬼”,而被冒充的企业本身却在114上“查不到”。如此怪现状,细究下来,竟然同百度出错是同一个原因,也因奉行“有奶便是娘”,收了所谓“优先报号费”,谁给钱多,就让谁排前面,结果打114的市民纷纷中招,“李鬼”大发利市,114则财源滚滚。
百度虽然唯利是图,但还算在明处本来就是企业,发生点诚信问题,国人已见怪不怪。114却是由电信部门的公共服务而来,只是早已悄悄改变了身份,成为由电信企业商业化经营的“增值服务”,在南方由中国电信经营,在北方由
中国联通经营。
114从公益性转为商业性,不是没有道理。过去114单纯提供查号服务,作为公共服务平台,不追求营利。近年来,由于看到查号服务中企业排名的利润空间,所以开展“增值服务”,谁给钱多,就让哪家企业排前面,以此影响消费者选择。
问题在于,114服务性质转变,却没有明确告知消费者,蒙在鼓里的消费者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接受了114的“居间服务”,但在受到不具资质的企业欺骗之后,却没法按“居间合同违约”向114索赔。也就是说,消费者被114“卖了”之后,既不知情,也不知如何维权。
其实,电话查号是一条信息渠道,在信息可以带来经济效益的当下,也就是一条营利的黄金通道。当114作为公共服务平台,不以营利为目的时,其不具有排他性,也不存在垄断问题;而一旦114转为商业服务平台,靠“居间服务”营利,就必须促成竞争态势,多开通几条查号线路,让市场竞争来优胜劣汰,保护消费者利益,维护市场秩序。
现在的情况是,114早就变性,消费者即使知情,也没有选择,因为“只此一家,别无分店”。114借“身份暧昧”和垄断地位的双重优势,忽悠消费者,将市民送给“李鬼”们任意欺诈,通过“优先报号费”,参与“分赃”。
然而,只要消费者还蒙在鼓里,仍把114作为政府支持的公共服务平台,114就可以继续这种不当行为;而只要114还靠欺瞒消费者牟利,这种行径就必然玷污公益性机构的信誉,败坏政府部门的形象。
奇怪的是,114的丑恶行为被揭露后,相关部门不是轻描淡写,就是相互推诿,最荒唐的是相关电信管理局新闻发言人,居然声称,对于114,他们管的只是其服务质量,比如“接线员态度”,而“优先报号”、推荐“李鬼”,却属于“行业协调”范围,不归他们管。
在114作为公共服务平台时,主管部门当然只需要监管其服务质量,但当114转为商业交易平台后,相关部门就不能只监管其服务质量,而不监管市场秩序。难道有关官员不知,比起接线员的语气,保证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市场的秩序,更应该是主管部门的职责?
说白了,通过让114商业化,有关部门卸下了公共服务的“包袱”,所以,才有现在对114的明显偏袒。有对自身职责如此之糊涂的主管,114的行径本身,还有什么可以奇怪的?114之类现象进一步泛滥,有什么可以想不通的?
(作者系上海大学社会学系教授)
作者:顾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