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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万亿民间资本该向何处流?

来源:中国经济网
2011年09月25日14:14
  民间资本指民营企业流动资产和居民家庭金融资产。改革开放后,民间资本逐渐聚积,特别是近十年增幅更快,全国民间资本总量约为三十多万亿元。据相关资料,从1980年到2008年底,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中,国有资本、国有经济所占比重已从82%降到28%,民间资本比重从13%上 升到25%。据全国工商联统计,民间资本对中国CDP的贡献已超过60%,企业数量占全国70%以上,85%以上城镇新增就业岗位、90%以上农村转移就业源于民营经济;中国技术创新的65%,专业的75%,新产品的80%也是由民营经济实现的。民间资本已成为促进中国经济发展的主要动力。

  但近几年来,为应对世界性金融危机及抑制国内通货膨胀,国家实施了紧缩的货币与财政政策,民间资本流动渠道不畅,出现了四方面问题:一是高回报冲动,从传统制造业抽身转向炒地产、炒矿、炒股、炒贵重商品、炒农产品等,使实业产业不断“空心化”,以温州、山西、鄂尔多斯三地民间资本最为典型。二是逐利性激发,导致跨区域、跨世界流动加剧,民间资本参与市场竞争力空前提高,但盲目性引发的风险加剧,出现民间资本折戟现象。三是资金滚动诱惑,从各类炒作“游击战”转移民间借贷“阵地战”,使民间融资风生水起,在全国不少地方掀起全民放贷高潮,民间资本隐患不断显现。四是体制性钳制,民间资本投资途径狭窄。

  国务院先后两次颁布了“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俗称新旧“36条”,但行业壁垒和身份歧视短期难以改变,民资遭遇“玻璃门”、“弹簧门”现象比较突出,进入国有垄断行业仍步履维艰。从最近相关媒介发布中国企业500强,国有企业超六成可窥一斑;庞大的民间资本若找不到适合的投资出路、会像高悬的“堰塞湖”,一旦决堤,对宏观经济的负面冲击将是巨大的。那么,民间资本出路到底在哪?笔者认为应理顺五条通道:

  进一步加大金融改革和开放力度,允许私人资本进入金融领域,让金融业成为吸纳民间资本的“蓄水池”。一是对现有金融机构存量进行改革,对城市中小商业银行与农村信用社(合作银行)进行股权结构改造,提高私人股本比例;或允许私人资本直接收购农村信用社(合作银行)、城市中小商业银行改造为民营银行;二是对现有规模庞大的民间借贷进行规范引导,“收编”为合法的民间金融组织,使地下金融活动阳光化;同时加大村镇银行、农村和社区资金互助社等小型金融机构的推广进度,构建多种所有制结构相结合、良性互动的金融组织体系,使全社会金融活动始终处在国家宏观调控范围,确保系统性金融平稳运行。

  进一步加大垄断行业改革和开放力度,鼓励有势力的私营企业进入,让垄断行业成为吸纳民间资本的“泄洪池”。提高私人资本在电信、铁路、石油、水电、大型矿藏等垄断产业股本比例;降低民资进入门槛,允许民资进入垄断产业参与公平竞争,获得与国有企业均等盈利机会;适时开放高新技术产业领域,鼓励有实力的民企在继续搞好传统制造业升级和转型之外,参与高新技术产业的研发和投入,政府在审批、收费、税收、用地、信贷等方面实行优惠政策,使高新技术产业成为吸纳民间资本的“扩容器”。

  进一步加大农村改革和开放力度,鼓励民营企业进入农村,让“三农”成为吸纳民间资本的“聚散地”。中央政府加大农村土地、林权等方面流转改革力度,扩大土地流转范围,延长土地转让与承包期限,鼓励民企投资兴办各类农场,发展高效优质种、养殖业,以市场来实现“三农”资源科学有效配置,实现农业产业规模化、集约化经营,从根本上改变当前农业单一分散、盲目低效、抗风险能力弱的现状,推动农村产业结构升级与调整,从根本上改变我国农业落后现状。同时,鼓励民资开发农村市场,建立农业关联交易产业、兴办涉农服务设施等等。

  进一步加大资本市场开放力度,鼓励私人资本进入,积极搭建各类融资平台,让金融创新成为民间资本竞相出入的“竞技台”。完善三板市场管理规范,进一步降低三板市场准入门槛,让更多有发展前景、综合势力强的民营企业进入创业板融资。同时,各级政府鼓励设立各类民间资本投资服务中心,构建好投融资对接平台,发挥好“为资本找项目,为项目找资本”的桥梁作用;并引导民企积极进入风投领域,完善相关管理规范,推动民企通过开展私募基金和发行债券等渠道有效参与社会资本流转,使资本市场成为极具诱惑力、引导民资健康流动的“强磁场”。

  进一步加大城镇各项社会事业改革和开放力度,允许民间资本进入,让社会养老、市镇建设等成为吸纳民间资本的“吸水器”。随着中国社会人口老龄化日益加剧,城镇养老设施短缺现象严重,改善养老服务设施、提高养老服务品质在未来几十年尚属朝阳产业,各级政府鼓励民企兴办老年公寓或其他养老服务机构,并对进入养老服务领域的民间投资在税收、用地、审批等方面给予政策优惠。同时,鼓励民资投资城市批发、零售、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一体化的大型商贸服务体系建设;允许民资进入自来水、公汽等城市公用基础设施建设,并给予适当财政补贴,使城市建设成为吸纳民资的“乐园”。

  除此之外,各级政府根据社会经济发展实际,确定民间投资产业目录,及时向社会发布,采取公开招标、自愿申报等方式落实投资计划和方案,拓宽民间投资渠道,满足民资投资需求;并发挥好各类民间投资机构或协会的行业引导作用,为民间资本牵线搭桥,使民间资本有项目可投、投得准、有钱赚。

  当然,从长远和根本上说,民资的出路关系到国家经济性质以及政府与国民在利益上的让度,仅靠几项制度和措施来放开某些行业是难以改变民资受挤压的局面;只有经济体制高度市场化,公有制主导成份退居其次,人们在观念上彻底认同私营经济的作用时,才会真正迎来民间资本发展的春天。(来源:半月谈网) (来源:新华网)
(责任编辑:王洪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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