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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区建设吞噬水利资金折射监管缺位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作者:叶祝颐
2011年09月27日01:26

  据9月26日中广报道,作为国家级贫困县的湖南新化县,竟然挪用水利资金,使之成了“景区建设”的捐款,用于修建寺庙。而当地旱涝灾害频发,就在今年5、6月份长江中下游五省持续的旱情中,新化县水稻和经济作物大面积受旱,4万多人和1万多头牲畜饮水困难,当地的水利设施亟须投入建设。

  新化县旱涝灾害频发,人畜饮水困难。加大水利投入,完善水利设施,减少旱涝灾害,保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其重要性毋庸赘言。然而,水利资金怎么就成了捐款、去修建寺庙了呢?

  景区建设很重要,寺庙香火也要延续,如果当地资金充足,民生问题安排妥当,适当搞点景区建设,并非不可以考虑。因为好多地方都在这样打造景观工程,提升形象,创造政绩。但是,地方政府搞景区建设应该实事求是,量力而行。民众时常遭受旱涝灾害侵扰,有关部门岂能“打肿脸充胖子”、剜水利建设之肉补景区之疮?民众饮水尚且没有保障,哪里还有闲情逸致去欣赏景观工程?

  “民生优先”的口号常常挂在某些官员的嘴边,有些人为何只说不做呢?其实,把景区建设与水利设施放在天平上衡量,孰轻孰重,并不是一个疑难问题。挪用水利资金修建景观工程,显然属于舍本逐末,政绩观、形象观错位之类。

  那么,挪用水利资金建寺庙、拍脑袋决策的馊主意,是如何付诸实施的呢?在我看来,主要原因在于,某些官员根本没有尊重民意、保护民生的习惯。景区建设压垮水利设施虽然遭到民众反对,但为官员带来了景观形象。而且打造景观工程伤害民生并非一地的状况,法不责众,决策者的违规成本十分低廉。因此,笔者以为,面对挪用水利资金修建景观工程的怪现象,不仅民众要谴责,媒体要曝光,上级有关部门更要启动问责程序,追究相关决策者的责任。

  不仅新化县挪用水利资金搞景区建设,从媒体报道来看,近年来截留、挪用水利资金的例子不在少数。比如,审计署曾披露,湖北水利厅、长江水利委员会等单位3年挪用了水利专项资金4000万元,截留、挪用的工程投资约占这3年国家计划投资的39%;广州市番禺区水利局违规截留水利专项资金1.58亿元;江西景德镇挪用防洪堤修建资金打造景观工程等。

  兴修水利历来是治国安邦的大事。然而,我国农田水利骨干工程大多建于上世纪五六十年代。经过几十年的运行,不少工程都超过了规定使用年限,有效灌溉面积严重不足。今年的中央一号文件和7月结束的中央水利工作会议,都提出要将进一步加大农田水利的投入,落实好从土地投入中提取10%用于农田水利建设的政策。中央一号文件提出“确保实现今后10年全社会水利年均投入水平比2010年高出一倍”。

  但是水利资金被截留、挪用的消息不断传来,我们不禁担忧水利建设资金的“跑冒滴漏”,甚至被人中饱私囊。

  因此,中央不仅要提出水利投入目标,而且要给水利资金使用安装防火墙,明确截留、挪用水利资金的罚则。确保水利资金落实到位,使用合理。

(责任编辑:谢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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