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公布的省“十二五”住房公积金发展规划中提出,将完善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进一步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其中,公积金增值收益提取廉租房建设资金要从“十一五”的7亿元提升至10亿元,提升幅度约43%。
“十一五”期间,安徽加强公积金规范运作和管理,完善监督机制,公积金使用效率不断提升。截至“十一五”末,住房公积金使用率、运用率、个贷率,分别达到81%、67%、66%;累计从增值收益中提取了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7亿元,较好支持了保障性住房建设。2010年,经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批准,淮南市成为全国利用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试点的28个城市之一,也是全省唯一试点城市。安徽把握国家试点机会,积极探索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房建设,今年淮南计划安排的近22亿元的公积金贷款额度正在实施中。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将扩大试点城市范围,拓宽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来源,支持廉租房、城市棚户区改造和公租房建设。并将合理调整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比例、额度、贷款利率等政策,加大对中低收入职工家庭的政策倾斜力度,重点支持购买中小套型的普通自住房。(吴量亮) (来源:安徽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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