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11日发布的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公告显示,大部分企业内部控制体系健全有效,较好地执行了会计法和企业会计准则,但仍有部分企业执行会计法和企业会计准则不到位。其中部分上市公司存在未有效执行会计准则、财务管理不规范、信息披露不充分以及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等问
题。财政部称,2010年,财政部组织驻各地专员办对114户企业的会计信息质量和56户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分所)的执业质量进行了检查。检查结果表明,大部分企业会计核算较为规范,会计信息质量逐步提高。多数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风险意识显著增强,质量控制制度得到有效执行,审计执业质量明显提升,较好地发挥了审计鉴证作用。
但仍有部分企业在内部控制、会计核算、缴纳税款等方面存在不同程度的问题,主要表现为:一是部分上市公司存在未有效执行会计准则、财务管理不规范、会计基础工作较薄弱、信息披露不充分以及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等问题。湖南天润化工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益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桂林三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等存在上述问题;二是部分房地产企业存在销售收入不实、多计成本费用、少缴或迟缴税款等问题,包括青海辰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广东宏远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三亚亚龙湾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等;三是部分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出于业绩考核达标、获取银行贷款等目的,有意粉饰财务报表,少数企业还存在违规发放补贴、偷漏税款等问题。南京江宁经济技术开发总公司、中国石化集团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长岭分公司等存在上述问题;四是部分企业内部控制不够健全,存在随意调节利润、以假发票报账、私设“小金库”、侵占国有资产等违规问题。
同时,少数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内部管理较为薄弱,质量控制存在缺陷,未保持应有的职业怀疑态度,未严格按照执业准则实施审计,审计程序执行不到位,审计证据不充分,专业判断不合理等问题较为突出,执业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其中,财政部依法对中准会计师事务所、上海东华会计师事务所、大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的6名注册会计师予以了行政警告。
对于检查中存在的问题,财政部及相关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已依据会计法分别对相关单位下达了处理决定,责令其认真整改,调整会计账务,补缴相关税款,相关企业和会计师事务所已按要求进行了整改。
检查结果还显示,2010年,各地财政部门共检查企事业单位18553户,会计师事务所969户,发现违规问题金额470.99亿元,查补税款6.44亿元。各级财政部门对检查发现问题,依法做出了严肃处理,共处理企事业单位6293户(移送其他部门处理73户),对单位处以罚款3493.13万元,对62名直接责任人员给予了罚款、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等行政处罚,并对部分单位提出了撤换会计负责人的处理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