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中国证监会下发通知,批准郑州商品交易所(下称“郑商所”)开展甲醇期货交易。
中国证监会在通知中称,中国证监会批准郑商所开展甲醇期货交易。按照《期货交易管理条例》和《期货交易所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在各项准备工作就绪和相关程序履行完毕后,中国证监会将批准郑商所挂牌甲醇期货合约。
与此同时,郑商所亦于近日连续下发通知,要求会员做好相关准备,做好甲醇期货上市前的准备工作。本月12日,郑商所下发通知称,为做好甲醇期货合约上市准备工作,方便产业链企业进行套期保值交易,现需对会员系统进行升级。各会员单位需及时与软件开发商联系,于2011年12月30日之前完成系统升级。昨日,郑商所再度下发通知表示,郑商所定于10月15日和10月22日进行交易系统、会员服务系统测试。
根据以往惯例,在中国证监会批准交易所开展新的期货品种交易之后,交易所将进行新品种上市前的系统测试。随后,中国证监会还将批准交易所挂牌新品种的合约。在此程序完成后,新品种合约挂牌上市仪式就将正式启动。
业内相关人士对《第一财经日报》透露,郑商所甲醇期货的上市前准备事宜已基本就绪。如无大的变化,甲醇期货的上市时间初定为10月28日。
若甲醇期货顺利完成上市,那么将成为年内上市的第三个商品期货品种。此前,上海期货交易所上市了铅期货,大连商品交易所上市了焦炭期货。而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方面,目前尚无新品种的消息。
(责任编辑:王洪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