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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亭渔民申请行政复议要求问责追偿中海油

来源:东方早报
2011年10月26日01:58
  早报记者 李跃群

  因对国家海洋局、农业部处置蓬莱19-3油田溢油事故的举措异议,河北乐亭县从事海参养殖的渔民25日向上述两部门邮寄了行政复议申请书,要求纠正乐亭海域“遭受零星油污染”的无根据结论,全面评价溢油影响范围,准确认定养殖海参死因,支持受害渔民依法索赔的要求。

  要求彻查海参死因

  6月4日蓬莱19-3油田发生溢油事故两个多月后,国家海洋局于8月25日召开溢油事故处置视频通报会,副局长王飞称,“陆岸和近岸海域监测结果表明,溢油已经影响渤海西岸部分岸线,以零星油污颗粒为主。”

  复议书的法律顾问、北京中资律师事务所律师夏军昨日向早报记者称,“零星颗粒是在油污经受长时间日晒之后的残留形态,当时刚刚漂上岸是大块大块的。国家海洋局的说法是不准确的。”

  “国家海洋局和农业部的上述说法缺乏事实和科学依据,信息错误、模糊。”乐亭县马头营镇养殖户代表安进龙、宋金波称。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9月初《人民日报》援引农业部相关人士的话称,河北乐亭、昌黎扇贝死亡原因调查结果是,“排除病害因素,不排除油污或赤潮等环境因素”。农业部并未提到海参死亡问题。据渔业专家称,海参对水质更敏感,如果扇贝都出现死亡,海参不可能不受影响。

  安进龙、宋金波表示,马头营镇养殖户在京唐港的海滨池塘养殖海参面积共有4000多亩。从2011年6月下旬开始,乐亭县沿海岸滩陆续飘来零散原油,渔民养殖的扇贝、海参、鱼虾大量死亡。他们进一步称,仅马头营镇的海参养殖场,就遭受了一亿多元的经济损失。

  上述两位养殖户代表认为,对于海参之死与该油田溢油事故的关系,两部门并未深入调查,也未明确认定,这显然有违其海洋环境监管的法定职责。国家海洋局负责海洋环境监测与评价,而农业部渔业局则负责渔业防灾减灾工作。

  “遗漏对中海油问责”

  复议申请书列举了国家海洋局应对本次溢油事故的一系列失误,主要包括:迟延且不实发布事故信息;不启动一级应急响应和相关应急预案;停产封堵滞后,监管措施不力;无视溢油量达到7000吨以上,听任河北海洋部门消极应付、制造燃油污染谎言;把肉眼所见和表层水质片面作为判断油污的标准,忽略生物监测和数学手段;与农业部等部门争功诿过、互相排斥,应急体制支离破碎、运转不灵。

  夏军称,“国家海洋局不顾康菲公司与中海油的合伙经营关系实质,错误地只将康菲公司认定为事故责任方,遗漏对中海油的问责追偿。”

  乐亭渔民在复议书中要求,国家海洋局应通过约谈、函告等形式实施行政指导,要求康菲公司和中海油在一个月内依照《信托法》完成本次溢油事故赔偿基金的设立和注资,确定基金管理人,公布赔付规则,基金资金规模不低于人民币30亿元,并与拟议的海洋生态环境公益基金和资助民间组织的海洋环保公益项目相衔接。

  夏军称,上述部门将在收到复议书后五个工作日之内答复是否接受行政复议。
(责任编辑:谢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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