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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鸿股份关联人660万非经营占款 涉嫌虚假陈述

来源:中国资本证券网-证券日报 作者:王强
2011年11月01日07:18

  近日,有投资者反映,高鸿股份(000851.SZ)存在一笔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无线分公司14.8万元的欠款,而公司却在增发预案中表示,不存在资金、资产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占用的情形。

  10月31日,东北财经大学一位不愿具名的法律学副教授对此表示,大唐电信是

高鸿股份的关联方,所以高鸿股份预案的说法不准确,可能涉嫌虚假陈述。

  上述投资者还表示,高鸿股份的参股企业贵州达众磨料磨具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达众公司)欠款660万元多年未还,公司已在2010年报中表示此笔欠款为非经营性占用。

  但高鸿股份的独立董事却表示,公司不存在其他关联人非经营性占款。

  10月31日,河北功成律师事务所薛洪增律师对此表示,高鸿股份独立董事对其他关联方的非经营性占款视而不见,涉嫌虚假陈述。

  资金缺乏忙增发

  股价仍低于增发价

  10月28日,高鸿股份公告称,公司前三季度实现净利1022.23万元,同比增长92.71%,其中,第三季度实现净利414.52万元,同比增长92.72%。

  截止第三季度,高鸿股份货币现金为1.53亿元,比2011年初减少了71%。

  在发布第三季度报的同时,10月28日,高鸿股份发布了召开201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通知指出,股东大会将审议《关于变更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的议案》、《关于为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控股子公司向大唐电信科技产业控股有限公司续借1亿元人民币的议案》及《关于控股子公司向大唐电信科技产业控股有限公司续借5000万元人民币的议案》等4项议案的通知。

  上述议案的提出从一个侧面也反映出了高鸿股份在现金流方面的缺乏。

  而高鸿股份之前提出的增发预案却直接反映出了公司在现金流方面的紧张。

  7月16日,高鸿股份发布的增发预案称,公司拟增发1.6亿股,募集资金不超过13.64亿元,增发价不低于8.87元/股。

  10月31日,高鸿股份的收盘价为8.69元/股,低于增发价0.18元/股。

  从上述表格可以看出,在高鸿股份拟募集的13.22亿元中,有2亿元要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一位分析人士指出,上市公司可能在募资后将超募资金补充现金流,或者暂时借用募集资金,但上市公司将补充流动资金作为增发项目之一的并不多见,所以这也反映出高鸿股份现金流的缺乏。

  预案说法与事实不符?

  近日,有投资者反映,高鸿股份增发预案的某些说法可能存在问题。

  高鸿股份的增发预案指出,截至本发行预案公告日(7月16日),本公司不存在资金、资产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占用的情形,也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而高鸿股份2011年半年报却披露:截止2011年中期,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无线分公司欠款14.8万元,已经被全额计提了坏账准备。

  经过查阅高鸿股份历年的公告后发现,此笔欠款在高鸿股份发布上市后的第一份年报时(2003年报)就已经被全额计提了坏账准备。

  这笔款项大唐电信为何多年不还?

  10月31日,大唐电信的公开电话未能接通。

  大唐电信与高鸿股份的控股股东同为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所以大唐电信无线分公司的14.8万元应为关联人的占用。

  既然存在此笔占用款,并且已经存在多年,为何高鸿股份却说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的占款呢?

  10月31日,高鸿股份工作人员以提问题要去投资者服务平台为由婉拒回应。

  对此,东北财经大学一位不愿具名的法律学教授表示,大唐电信是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的控股子公司,所以,如果欠款情况属实,高鸿股份增发预案中的说法就不准确,可能涉嫌虚假陈述。

  独立董事缘何不尽职?

  除了大唐电信14.8万元的经营性占款之外,高鸿股份另一笔其他关联方的非经营性占款同样引起了投资者的注意。

  高鸿股份2011年中报披露,公司的参股企业达众公司欠款660万,欠款时间为5年以上。

  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在3月25日发布的《关于大唐高鸿数据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中披露,达众公司的660万元欠款为非经营性占用。(高鸿股份2010年报收录了此项报告)

  既然,到目前为止达众公司还没有归还欠款,那说明高鸿股份还存在660万的其他关联人非经营性占款。

  但高鸿股份的5位独立董事却在7月16日表示,截止2011年6月30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

  既然达众公司是高鸿股份的其他关联人,又存在660万元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独立董事为何却称公司不存在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呢?

  10月31日,河北功成律师事务所薛洪增律师对此表示,高鸿股份2010年报中已经提及公司存在达众公司的660万非经营性占款,独立董事却对此视而不见,这从一个侧面反映出独立董事工作失职,但独立董事是受上市公司所聘,其独立性本来就有多方质疑,而独立董事在公告中表示公司不存在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款的行为已经涉嫌虚假陈述,监管机构应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

(责任编辑:谢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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