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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张发票背后的玄机 宝钢老年公寓偷漏税悬疑

来源:21世纪网-《21世纪经济报道》 作者:孙小林
2011年11月03日05:08
  如果不是葛慧娟仔细去看这张发票,这个被其称为“惊天”秘密或许还会被隐藏得更久。

  这张由一家名为“宝康老年公寓”单位开具的发票上,不仅有两个开票单位,且本应代表同一家单位的发票代码、税务登记号、公章事实上却是三个不同单位所有。

  葛慧娟的父亲生前一 直在这家位于上海宝山区的老年公寓居住,直到2011年3月过世,葛慧娟整理发票时发现了这个问题。

  她找到相关部门查询,发现这是一张真发票,但却属于“违规发票”。

  这个公寓隶属于宝钢集团企业开发总公司,系该公司投资3400万元投资设立的福利机构。

  一份举报信被递交到上海检察院系统,并检举这家公寓偷逃“巨额税款”,并一同举报当地税务机关个别“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徇私舞弊”。

  10月31日,葛慧娟也向本报记者证实,其已向宝山区检察院递交了举报信,“宝山检察院已立案,且去了宝山区卫生局查了相关材料”。

  而一位知情律师则向本报记者介绍,检察院对此“发票”也感到“非常惊讶”,记者致电宝康老年公寓,则未得到答复。

  蹊跷的发票

  举报人向本报记者展示了其中一份发票。

  开票单位是“上海市宝康老年公寓”,但不是唯一的一个开票单位,下面还有一个括号里面写着另一家开票单位“上海市宝康老年公寓卫生所”。

  原则上,只有同一个单位有两个不同名称时才采取这种模式,那老年公寓和卫生所是同一个单位么?

  葛慧娟通过上海民政局网站系统查询,上海宝康老年公寓为民办非企业单位,法定代表人为柳瑞芬,地址是永清路宝山十村106号,成立日期是2002年12月20日。

  宝山区民政局颁发的《上海市社会福利机构执业证照》确定上海宝康老年公寓为社会福利机构,其营业执照挂靠宝山区民政局,“属免税企业”。

  而上海市宝康老年公寓卫生所地址也是永清路宝山十村106号,法定代表人也为柳瑞芬。

  葛慧娟还注意到发票主抬头是“上海市宝康老年公寓”,但发票公章却盖的是“上海市宝康老年公寓卫生所”。

  但让它们感到惊讶的却远非如此,这家公寓所开的发票代码显示该发票属于“宝山区宝钢红十字老年护理院”,税务登记号却显示该发票属于“上海市宝康老年公寓”。

  葛慧娟进而查询到,真正的宝康老年公寓发票代码为231001070051,而非现在发票上打印出来的“231000900313”,而后者正是“宝钢红十字老年护理院”的发票代码。

  这就表明,在同一张发票上,竟然出现了三家单位:上海市宝康老年公寓卫生所、上海市宝康老年公寓、宝山区宝钢红十字老年护理院。

  资料显示,三家单位都为宝钢集团企业开发总公司设立,比如上海市宝山区宝钢红十字老年护理院法定代表人也为柳瑞芬,地址同样为永清路宝山十村106号。

  但10月30日本报记者致电宝康老年公寓对外联系电话时,对方明确地表示,“老年公寓就是红十字老年护理院”,在上述两家单位的宣传广告上,两者也并当作同一家单位。

  而在上海市税务局发票信息查询系统上输入发票相关编号显示,“该发票不是纳税人310113746155711购买的。”

  310113746155711是宝康老年公寓出具的发票上的税务登记号,一连串的疑问让葛慧娟非常震惊。

  由于发票抬头和代码以及编号等固定的内容,老年公寓毫无修改权力,因此,其怀疑税务部门个别工作人员有“猫腻”,如今,葛慧娟已向宝山区检察院进行了举报。

  偷漏税悬疑

  宝山区卫生局提供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表明上海宝康老年公寓卫生所类别为卫生所,服务对象为内部,即仅限于设置单位的内部在职人员,床位为零。

  这表明,上海市宝康老年公寓卫生所只能为宝钢集团企业开发总公司内部工作人员服务,而非为宝康老年公寓所住的老人服务。

  因此,该卫生所是不能向社会进行医疗执业的,“无法直接向税务部门领取发票”。

  通过上海市税务局企业基本信息查询系统发现,上海宝康老年公寓的征管分局为宝山区税务局,但输入上海宝康老年公寓卫生所,则显示查无此纳税单位。

  显然,上海宝康老年公寓卫生所由于只能内部看病,并无开发票的权力,更无开具医疗发票资格。

  一旦宝康老年公寓卫生所要对社会营业,就需要开具发票,“通过这种双开票单位的方式则有效地解决了卫生所开票的难题”,葛慧娟说。

  但这或将在一定程度上直接导致地方税收的流失。

  举报信内容表示,“宝康老年公寓是福利免税机构,上海市宝康老年公寓卫生所是医疗机构。故上海市宝康老年公寓卫生所使用了上海宝康老年公寓的发票,使得国家税款流失。”

  本报记者从上海市财政部门了解到,上海本地福利机构的营业税全免,企业所得税适当下浮。

  “国家税款流失之巨是可想而知的”,葛慧娟说,“现在有证据表明,该发票印制数量为6万份”。

  本报记者查询了一些发票显示,其中一张发票左侧显示该发票每次印刷20000份,此次为第三期印刷,编号为“00041001-00061000”。

  记者看到其中一张编号为00045285的发票,这或许意味着,至少已经开具了45285张发票。

  上海嘉创润华律师事务所律师沈超英指出,宝康老年公寓本身不具备开医疗发票的资格,最多可以开服务类发票,其对宝康老年公寓如此的做法也感到疑惑,或许等宝山检察院的调查结果出来,真相才会露出水面。
(责任编辑:姜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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