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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期凭证式国债10日发售

来源:京华时报 作者:赵鹏
2011年11月03日08:11
  本报讯 (记者赵鹏)从11月10日开始,个人即可买到凭证式国债了。财政部2日发布公告称,2011年凭证式(四期)国债的最高票面年利率为6.15%。

  据介绍,2011年凭证式(四期)国债发行总额200亿元,其中1年期20亿元,票面年利率3.85%;3年期100亿元,票面年利率5.58%;5年期80亿元,票面年利率6.15%。

  本期国债发行期为2011年11月10日至2011年11月23日。从购买之日起,1年期、3年期和5年期本期国债持有时间不满半年不计付利息,满半年不满1年按0.50%计息;3年期和5年期本期国债持有时间满1年不满2年按3.15%计息,满2年不满3年按4.14%计息;5年期本期国债持有时间满3年不满4年按5.58%计息,满4年不满5年按5.85%计息。
(责任编辑:罗为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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